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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静山_卷三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来源于瑞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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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静山_卷三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高少宰念东先生云[1] :“崇祯间[2 ],有猴仙,号静山。托神于河间之叟[3] ,与人谈诗文,决休咎[4] ,娓娓不倦。以肴核置案上[5] ,啖饮狼藉,但不能见之耳。”时先生祖寝疾[6]. 或致书云:“侯静山,百年人也[7] ,不可不晤。”遂以仆马往招叟。叟至经日,仙犹未来。焚香祠之。忽闻屋上大声叹赞曰:“好人家!”众惊顾。俄檐间又言之。叟起曰:“大仙至矣。”

群从叟岸帻出迎[8].又闻作拱致声[9 ]。既入室,遂大笑纵谈。时少宰兄弟尚诸生[10],方人闱归[11]。仙言:“二公闱卷亦佳[12];但经不熟[13],再须勤勉,云路亦不远矣[14 ]。”二公敬问祖病,曰,“生死事大,其理难明。”因共知其不祥。无何,太先生谢世[15]. 旧有猴人,弄猴于村。猴断锁而逸,不可追,人山中。数十年,人犹见之。其走飘忽,见人则窜。后渐入村中,窃食果饵,人皆莫之见。一日,为村人所睹,逐诸野,射而杀之。

而猴之鬼竟不自知其死也,但觉身轻如叶,一息百里[16]. 遂往依河间叟。

曰:“汝能奉我,我为汝致富。”因自号静山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 高少宰:指高珩。高珩号念东。少宰,对吏部的别称,高珩曾任吏部侍郎,故称其为“少宰”。详见《上仙》注。

[2] 崇祯:明恩宗朱由检年号(1628—1644)。

[3] 托神:迷信所说的神灵托附人身,显示灵异。河间:今河北省河间县。

[4] 休咎:吉凶。

[5]肴核:指肉类、果类食品。

[6] 寝疾:卧病。

[7] 百年人:年老有道之人。

[8] 岸帻(z é啧):巾高露额。岸,露额曰岸。帻,头巾。

[9] 拱致:拱手致意。

[10]少宰兄弟:指珩及其兄高玮、弟高■。高玮、高珩以崇祯己卯(崇祯十二年)年同中乡试。见乾隆《淄川县志》卷六。在诸兄弟中,玮、珩中乡试最早。所云“时少宰兄弟尚诸生”,时间当在玮、珩中乡试之前。

[11]人闱(w éi 违)归:指参加乡试回来。

[12]二公:指高玮、高珩。

[13]经:指儒家的“五经”。

[14]云路:直上青云之路,喻仕途。

[15]太先生:指高念东祖父。太,对上辈的尊称。

[16]一息:呼吸之间,极言时间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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