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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热忌食物品胡椒、花椒、茴香、丁香、龙眼肉、白豆蔻来源于瑞达科技网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26 文章录入:瑞达 责任编辑:瑞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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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热忌食物品胡椒、花椒、茴香、丁香、龙眼肉、白豆蔻 胡椒 性热,味辛,胃寒证宜食,胃热证忌之。《随息居饮食谱》中就曾指出:“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本草纲目》亦说:“胡椒,大辛热,纯阳之物,肠胃寒湿者宜之,热病人食之,动火伤气,阴受其害。”所以,不仅热性胃痛者忌食,病属阴虚胃痛者也不宜服。 又称川椒、蜀椒。性温,味辛。明代药学家李时珍 花椒 无论大茴香(即八角茴香),还是小茴香,热性胃痛者皆不宜食。《本草经疏》中说:“胃肾多火,得热则呕者勿服。”《得配本草》中也告诫:“肺、胃有热者禁用。” 性温,味辛。《得配本草》中虽说:“丁香温能和胃”,但胃热搀痛呕逆之人则忌食。正如《本草经疏》所言:“一切有火热证者忌之,非属虚寒,概勿施用。” 俗称桂圆。甘温果品,胃热当忌。《本草汇言》中指出:“甘温而润,恐有滞气,如胃热有痰有火者,又非所。”《药品化义》还说:“甘甜助火,亦能作痛。”因此,热性胃痛者,应当忌食。 辛温芳香调味食品,但胃热疼痛者忌之。正如《本草备要》所言:“肺胃火盛者禁用。”《本草经疏》也说:“凡火升作呕,因热腹痛,法咸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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