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民国27年(1938年) ,县政府设农业管理处。28年改为第七科,30年又改为粮政科。 解放后,1950年县政府实业科内设1名农业技术员负责农业技术指导。1954年3月,县人民政 府设农林水利科(12月改为农林水利局) ,内设农业技术股。1955年6月撤销农林水利局,分 设农业、林业、水利3个科,农业科专管农业技术工作。1958年3月,恢复农林水利局。1960 年2月,设立农业局。“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人武部抓革命促生产指 挥部成立, 农业生产由该部生产指挥部管理。1968年8月,“县革委”设生产指挥组。1972 年6月,恢复农业局。1990年,该局有行政编制干部职工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