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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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第一节 国营林场


   凤凰林场
   位于两江与四塘交界的老虎口,原系1935年郭德洁创办的鸿业公司(林场)。1955年初, 县人民政府在此建立苗圃。 同年改建为两江林场,配备干部3人,工人18人。整修原鸿业公 司遗留房屋作宿舍和办公室,经营面积1700多亩。场内原有成林油茶24亩,幼林油茶49亩, 松树20亩,其余均为荒山。1958年初扩场,管理五里桥、杨梅湾、两江、塔底庙4个造林站, 并接收经营五通茶场。1959年10月,改称凤凰林场。
   1958~1960年, 该场造松、桐、油茶、茶叶林2.4万亩。1960~1962年,场内发生山林 火灾25起,烧毁林木1.7万亩656万株。
   1962年撤销塔底庙、杨梅湾两个造林站,五通茶场并入五里桥造林站。1964年,五里桥 造林站(包括茶场)划拨县外贸部门经营。同年,凤凰林场划桂林专区管理,为木本粮油基地, 种植板栗、油茶等。1965年底复归属临桂。
   凤凰林场为境内第一个国营林业示范基地。1990年有职工53人,经营面积3.26万亩。有 林面积2.33万亩,其中用材林2.07万亩,经济林0.12万亩,其他林0.14万亩。从建场到1985 年,共投资109.18万元用于造林。1979~1990年,产品收入161.27万元。
   鸡笼山林场
   地处县境北部,南至中庸意乐界,北到宛田鸡笼山,西入五通蓬莱境内,东与灵川县公 平乡接壤,总面积4.96万亩。主营杉木,兼营马尾松、梓木、油茶、八角、柑橙和毛竹等。 场部在中庸邕江口,设中庸、鸡笼山、大王山3个护林站。
   该场建于1957年11月,场部原在东宅江河口,职工6人。1958年2月,从大圩(今属灵川) 下放的居民中招收工人100多人,从秧塘招合同工40人,在鸡笼山上搭棚驻扎,种毛竹0.2万 亩。1959年,将林场范围内的东宅江、栗村(今属灵川县) 连人带山划入林场,场员增到400 多人,当年造林10万亩。1961年5月,除留干部3人、工人7人外,其余全部精简回乡。当年, 发生严重火灾,原种林木绝大部分被烧掉,仅保存用材林0.34万亩,经济林和果林0.01万亩。 1964年,雇请一批合同工人恢复造林。1974年10月,从全县各圩镇下放的知青中招收新工人 52名。1990年,全场职工57人。经营面积4.9万亩,有林面积4.39万亩,其中新造杉木林2.5 万亩。林木总蓄积量24.39万立方米,其中杉木0.98万立方米。
   1957~1987年,国家共投资119.97万元造林。1979年开始有产品收入,到1990年共收入 397.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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