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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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第三节 管理


   管理机构
   民国22年(1933年),桂林县政府第四科(建设科)负责县、乡公路及其桥梁、涵洞的修建 和养护。35年,桂永、良锦公路归广西公路管理局第六工务区管理。36年,国民政府第三区 局第九总段负责桂青公路的维护。当年10月10日,义宁县成立三等交通管理站,有职员2人。 37年11月,国民政府第三区局第八总段接管桂永、良锦公路。次年,接管桂青公路。
   1951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 交通运输归其管理。1954年8月成立交通科。1958年3 月, 工业、交通科合并称工业交通局。次年9月,工业、交通分设,成立交通运输局,内设 公路股、民运股。1963年成立公路段。同年12月,民运股改为民间运输联合社。1966年12月 经委、 交通局合并复称工业交通局。 “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瘫痪。1972年成立交通局。 1985年局下设运输管理所。 1987年,设六塘、会仙、庙岭、临桂镇、五通、两江、四塘7个 乡(镇)交通管理站。1990年,交通局设办公室、财会室、工程技术室及运输管理所,下辖六 塘、会仙、临桂镇、五通、两江、四塘交通管理站,共有干部职工45人。
   路政管理
   解放初期,县内无路政管理人员。70年代初,交通局、公路段始设兼职路政管理人员。 80年代初,在县内公路设置了铁制公路急弯、陡坡、桥梁限载、转向、地名、危险地段标志 牌。 1985年5月,成立县公路派出所,负责维护公路产权和清理违章建筑,保障公路畅通。 1987年, 清除各种路障堆积物20处、776平方米,制止违章建房37处,查处严重毁坏路面案 件1起、盗窃公路标志牌案件4起、盗伐路树案件12起,拆除违章搭棚5处、450平方米,路政 违章罚款1.2万元。 1989年,桂青、桂泗公路县内路段安装21根铁制悬臂式标志杆,另有50 块铁制标志牌更换为反光式标志牌, 还建立2个雷达测速区。1990年,查处路政案件55起, 其中拆除违章建房9处、267平方米。
   公路养护
   民国36年(1947年),桂永、良锦公路由广西公路管理局第六工务区养护,桂青公路由西 南公路局第三区局第九总段养护。桂林至龙胜路段设有公路养护道班,平均每公里有养护工 人0.62~1.11人。37年11月,桂青、桂永、良锦公路归西南公路局第三区局第八总段养护。
   解放后, 1952年8月起桂林至宛田56公里段由临桂、灵川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养护,有养 护工10余人。 1961年,县内成立养路工区,224名养护工人分别组成工程队巡回进行养护。 1963年11月,对公路实行分级管理。桂青、良锦公路境内路段84.5公里列为自治区管理,由 县公路段常年专业养护。1965年,桂青公路境内段设庙头、杨梅湾、五通、中庸、宛田、庙 坪、楠木养路道班,养护里程68.5公里;良锦公路境内段设会仙养路道班,养护里程17公里。 主要县乡公路由县交通局按行车密度、路况雇请农工季节性养护。养护路段有:路口至信果、 雁山至南边山、六塘茶亭至小江、良丰至马面、两江至渡头、五通至桐山、两江至茶洞、五 通至保宁,全长85.5公里。一般县乡公路由社队自养。1972年,桂泗、两五、五潭公路由县 公路段养护。桂泗公路境内段设二塘、凤凰林场、两江金竹坳养路道班,养护里程43公里; 两五公路设渡头、 河沙养路道班,养护里程20.34公里。1974年,撤销杨梅湾道班,人员及 设备迁至五潭公路船岭养路道班, 养护里程8公里。县交通局负责雁山至南边山、两江至江 洲、五通至保宁、二塘市场至火车站、秧塘飞机坪至四塘、李志桥至浔江、三塘至上村、良 丰至马面、圩底至渡头公路的养护,全长77公里,设有六塘、茶洞、保宁、南边山、四塘、 硫铁矿常年养路道班。茶亭至小江公路雇请农工季节性养护。1980年,由公路段养护的公路 有5条, 全长152.84公里。其中沙石路面56.84公里,沥青路面96公里。养护工人140人,全 年完成大中修110万元。由县交通局养护的公路有9条,全长77公里,均为沙石路面。养护工 人25人, 完成维修0.21万元。1990年,由公路段养护公路191.74公里,其中沙石路面49.34 公里,沥青路面142.4公里。养护道班12个(含1个苗圃) ,养护工人120人。完成大中修66万 元,其中优等路17公里,良等路155公里,次等路19.74公里,平均好路率84.2%,养护综合 值77.05。 同年,由县交通局常年养护公路7条,全长69.5公里。设置养路道班7个,养护工 人23人;季节性养护公路4条,长15.5公里。完成大中修28.1万元,平均好路率20%。
   50年代,养护工具为铁锹、铁镐、人工手锤、木夯和人拉石碾子及手推车、牛马车等。 60年代后,有少量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80年代,开始使用汽车、拖拉机、压路机、铲车、 破碎机、搅拌机等机械化养护机具。1987年,县公路段有汽车5辆,拖拉机20辆,压路机3辆, 推土机1辆; 县交通局有汽车3辆,拖拉机4辆,破碎机3台。1900年,县公路段有汽车6辆, 压路机3辆,推土机1辆,农用运输车19辆,破碎机6台;县交通局有汽车2辆,破碎机3台。
   运输管理
   民国25年(1936年) ,广西公路局在两江设汽车分站。解放后,1950年8月,广西省交通 厅在义宁县城(五通)设代办站。1953年改为广西省交通厅运输局五通运输站,负责桂青公路 的运价管理。同年,成立宛田运输站。1954年,五通、宛田运输站改称汽车站。同年成立两 江、六塘汽车站。
   1963年12月,成立民间运输联合社,管理运输合作社(组)的运价、收益分配、运输章程 执行情况。1972年,成立二塘交通管理站,对运输市场进行管理,并对营运性质的车辆征收 2%运输管理费。 1980年,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开票,取缔未经批准 的黑市运输。 1985年5月,成立县运输管理所,协同工商部门对参加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核发 营业运输许可证。根据路线的运量需求,核批定线、定班、定时、定点运输,并定时上路和 定点进行检查, 对营运性质的车辆按月征收1%运输管理费。1988年,开始实行运输营业许 可证年审制度,对运输工具的合格程度、服务质量、交纳税款和规费情况进行审查。1989年, 县内1292辆机动车办理了运输营业许可证。其中客车20辆,货运汽车266辆,农用运输车114 辆,后三轮101辆,中型拖拉机145辆,手扶拖拉机646辆。当年办理营业许可证年审604辆, 征收运输管理费12.31万元。 1990年,审核运输营业许可证514个,其中合格479个,限期整 顿35个;审核车辆679辆,其中合格644辆,限期整顿35辆。征收运输管理费10.9万元。
   安全管理
   交通监理 解放后, 县内机动车辆管理业务由桂林专区机动车辆监理所负责。1974年9 月,成立县机动车辆监理站,负责征收养路费,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知识,纠正车辆违章和 处理交通事故。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交通局、公安局、农机局、工商局、税务 局等部门的领导组成“交通安全委员会”,依照交通法规和政策,制订县内交通安全措施。 当年,培养义务交通安全员41人。1977年,组织县内驾驶员15人上路检查车辆500辆(次) , 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51人(次),考核拖拉机驾驶员903人,还组织车管干部、驾驶员200人到 桂林市交通局观看交通安全图片展览。1980年,检查车辆1320辆(次),纠正违章1024人(次), 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84人(次) 。考核拖拉机驾驶员391人,核发拖拉机驾驶证3000本。1981 年, 机动车辆监理站改名为交通监理站。1982年5月,在县内开展“五月安全月”活动,协 助有车单位制定安全行驶规章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并运用宣传车巡回各圩镇进行交通安全 常识广播和举办图片展览。该月共组织232人(次)上路检查23天,检查车辆450辆(次)。1987 年,县交通监理站归县公安局管辖,更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至1990年,共组织3403人(次) 上路检查,受检车辆5.5万辆 (次) ,查出违章车辆1.62万辆(次) ,纠正和处理违章驾驶员 1.16万人(次);办违章驾驶员培训班24期,培训学员2000人(次)。此外,还年检机动车4401 辆,年审机动车驾驶证6102本,考核机动车驾驶员534人,培训摩托车驾驶员534人,办理各 种机动车辆入户528辆,组织4500名机动车驾驶员参加交通管理条例培训。
   交通事故 1977~1990年,县内发生机动车辆翻车、撞车、伤人、毁物等报案、立案处 理事故762起,致人死亡130人,受伤568人,经济损失57.88万元。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多 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盲目超车、人货混装、转弯不鸣号、车速过快、机械失修、超载、 行人突然横穿公路等引起。1985年2月12日,县农机局停薪留职工人李某驾驶承包的解放牌4 吨货车从桂林开往黄沙瑶族乡, 途经孟公坳时, 因不熟悉路况,车速过快,致使货车翻下 100多米深的峡谷。 车上6人,3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车辆报废。同年4月20日上午,永福 县二运公司驾驶员李某,驾驶湘潭牌38座客车,载客74人(含驾驶员),从永福县城开往寿城 镇。9时,客车行至桂泗线县辖47公里加300米上坡处,驾驶员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拿甘蔗吃, 左转弯时,车轮驶出路面,翻下25米深的山谷,造成21人死亡,27人重伤,26人轻伤,客车 报废。
   几个年份交通事故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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