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 第三节 经营管理
清代,邮政业务方针为“常”、“速”、“妥”,强调正规、迅速和安全。民国时期, 邮政经营方针为“快、安全、普遍与服务”。邮政、电信服务水平比清代提高。但电信管理 混乱,经常处于亏损经营。民国21年(1932年),桂林长途电话收入4647元(国币,下同),支 出1.55万元,亏损1.09万元。29年,义宁县乡村电话收入60元,支出1008元,亏损948元。
解放后,贯彻“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50年代初,邮电的经营方针是 以少量投资进行邮政电信恢复、整顿和建设,重点建设农村地区邮电服务局(所)。1958年, 为“支援钢铁元帅升帐,当好大跃进通信兵”,追求高速度发展邮电业务,放松企业经营管 理,通信质量有所下降。“文化大革命”期间,业务规章制度被取消,经营只算“政治帐”, 忽视经济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邮电恢复行之有效的各项业务经营方针,工作重点转 移到以通信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的经营方向。1984年,全面实行以承包为中心,国家、集 体、个人利益相结合及职工福利和劳动成果相关联的经营责任制。在财务管理上实行“收支 挂钩、差额包干、基金留成、增长分成”的办法,基金留成在全面完成收支差额、通信质量 和业务总量后提取, 增长分成按“五五” 比例与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分成。同年,贯彻执行 《广西邮电通信企业整顿验收办法》,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1985年,经自治区邮电管理局 验收,企业整顿合格。当年,还推行经济核算制,建立以通信总量为中心的经济核算体系, 实行独立核算、自计盈亏和利润分配制度。1987年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县邮电局与主 管局签订承包经营责任书,同时将主管局下达的通信质量、通信总量、财务计划、经济指标、 安全生产等考核指标分解到各生产班组和分支机构。1988年后,推行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继续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0年, 县内邮电平均服务人口2.71万人每处, 业务总收入 70.46万元,比1961年增长5.7倍。
部分年份邮电经营服务水平及经济效益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