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第十三篇 商业 粮油
据出土的滑石地券考证,南朝泰始六年(470年)境内已有商业活动。《文献通考》亦载: 南朝“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唐代,修通桂邕驿道和相思埭后,县境交通改善, 县城桂林成为岭南重要商业活动中心之一。宋代,大圩、会仙已有圩场,义宁县亦设“博易 场”,方便少数民族与汉族地区物产交易。元朝,县城青带桥(今阳桥)一带成为主要商业区, “桥左右为商贾所藏宝物藩货,以有易无,日以千计”。清朝,各地商贾来县城经商,“城 内商贾云集”。民国期间,战乱频繁,社会动荡,货币混乱,社会购买力低下,通货膨胀, 商业发展缓慢。
解放后,建立国营商业,发展供销合作商业。1956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 造后,形成了以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为主,辅以合作、私营、个体商业的格局。1958年限制 了合作及私营、个体商业发展,流通渠道受阻。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 方针后,恢复商业机构,开放自由市场,在农村和厂矿兴办代购代销店,缓解了商业网点不 足的矛盾。同时实行凭票(证)限量供应商品,保障了城乡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文化大革命” 期间,商品经济受到批判,商业机构合并,商业网点减少,限制农副产品上市,流通渠道再 次受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领域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 逐步形成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及少环节、开放式的流通体制。扩大商品 的市场调节范围,减少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1990年,全县商业网点3702个,从业人员6839 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343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6079.37万元,外贸出口收购总值163.77 万元(1980年不变价),创汇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