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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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第一节 购进


   农副产品收购
   民国时期,农副产品收购由私商经营。县内农副产品以生猪、桐油、牛皮、花生油、黄 糖、花生麸、粗纸、米、茶叶、罗汉果、马蹄、香菇、棕片、药材等为主。民国23年 (1934 年) 桂林县共收购桐油3000担,牛皮1210担,花生油2000担,粗纸4000担,花生麸1000担, 黄糖4000担,货值毫币20万元。
   解放后,除原有传统产品外,还发展了甘蔗、柑桔、桑蚕茧等农副产品,供销部门参与 农副产品收购。1958年,开展“大购大销”活动,农副产品收购额增加。1959年,六塘商店 提前103天完成全年110万元农副产品收购任务,经理龚厚灿代表桂林专区商业系统出席全国 国庆10周年群英会,会后参加群英会报告团到专区各县介绍经验。1963年,部分产品收购实 行奖售。1964年,农副产品收购采取统购、统一收购、派购、单项换购与议购的办法:国家 统筹安排的产品实行统购,国家必须统一掌握的重要工业原料和出口物资实行统一收购并实 行奖售,大宗的经济作物和有关稳定市场的重要商品实行派购并予奖售,完成交售任务后的 统、派购产品和三类物资实行单项换购和议购。县内执行统购的产品有粮食、食用植物油, 统一收购产品有牛皮、青麻、桐油、茶叶、木材、松脂、棕片、蓖麻子、乌桕子、桑蚕茧、 木薯干片等,派购产品有生猪、活鸡、菜牛、蛋、毛竹等。奖售物资有棉布、化肥、粮食、 日用工业品等。1985年,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单项换购,实行合同订购和议购。1990 年,县内收购的农副产品有黄(红)麻、苎麻、桑蚕茧、桐油、毛竹、棕片、蜂蜜、沙田柚、 柑桔、木耳、土纸、罗汉果、马蹄、兽皮、药材、烟叶、木薯干片等。
   生猪 1951~1953年,由贸易公司和基层供销社收购。1954年,县食品支公司根据桂林 专区食品公司下达的收购指标,将任务分到区再落实到户,并签订合同,委托各区供销社负 责收购, 并对有困难的生猪饲养户给予饲料补助。当年,共投放饲料粮12.26万公斤,收购 生猪7617头。1955年,生猪实行计划派购,六塘、会仙、五通、仁合、宛田、两江、四塘设 生猪收购站(组)。派购形式:农业社队每两户派购1头,互助组和个体农民3户派购1头、5户 派购2头或者2户派购1头。农场职工和圩镇居民也实行生猪派购。收购生猪以55公斤为起点, 分等级计价。当年,全县生猪收购任务44707头,实际收购17872头,占40%。1956年,生猪 实行预约收购,并投放预购金。预购对象以农业社为主,预购金按每头10~20元投放。这年, 六塘、会仙、四塘、两江、五通5个区共预购生猪3000头,投放预购金4.2万元。1958年开展 “大购大销”,每个农户派购生猪1头。这年,收购生猪31064头,比上年增长2.42倍。1962 年,生猪派购采取“购留各半”的办法,这年,生猪收购量1006头。1963年,派购以外的生 猪实行换购,凡派购和换购的生猪每头奖售饲料粮30公斤,棉布2米,并按猪价3%发给购货 券,同时提高收购价格。1964年,六塘、会仙、四塘、庙头、两江、茶洞、宛田、五通、保 宁设食品购销组。1965年生猪派购实行“购二留三”的办法,先交售后自宰。集体交售的生 猪奖售化肥,个人交售的生猪奖售原粮和棉布。1971年,生猪派购实行“购一留一”办法, 养猪户凭派购证宰杀生猪。1979年,在对越自卫还击战期间,群众积极交售畜禽,支援前线。 这年收购上调增加。1982年生猪派购实行“购一多留”,收购下降。当年,全县生猪收购任 务31000头,实际收购18157头,占58.57%。1985年2月取消生猪派购,实行议购。
   1952~1985年生猪收购、外调统计表
   单位:头


   土特产品 1952年由供销合作社收购,当年收购额39.4万元。1956年成立农产品采购局, 六塘、五通、两江设农产品采购站,收购的品种主要有黄(红)麻、茶叶、毛竹、棕片、蜂蜜、 沙田柚、柑桔等。当年土特产品收购额200.2万元,比1952年增长4倍。1963年,土特产品收 购实行奖售,品种有花生油、茶油、烤烟、桑蚕茧、毛竹、土纸、柑桔、马蹄、罗汉果。奖 售物资有粮食、化肥、棉布等。当年,土特产品收购额255.87万元。1964年,土特产品实行 统一收购和派购。统一收购品种有茶叶、土纸、松脂、晒烟、青麻、棕片、罗汉果、桐子、 木材、蓖麻子、乌桕子、桑蚕茧、桐油,派购品种有毛竹。1966年,部分土特产品实行预购, 品种有桐油、柑桔、黄(红)麻、茶叶等。当年共发放预购定金3.07万元,完成收购额220.08 万元。实行改革开放后,土特产品种植面积增加。1982年,全县土特产品收购额599.53万元, 比1966年增长1.72倍。1985年,取消统一收购和派购,实行议价收购。允许多渠道经营,外 地商人直接到产地设点收购土特产品,供销部门收购额逐年下降。收购的品种主要有黄(红) 麻、苎麻、桑蚕茧、桐油、毛竹、棕片、蜂蜜、沙田柚、柑桔、木薯干片、木耳、土纸、罗 汉果、马蹄等。1990年,土特产品收购额350万元,比1982年减少41.62%。
   几个年份供销部门主要农副产品收购统计表


   工业品采购
   民国期间,棉纱、食盐、煤油、卷烟、面粉、布匹等日用工业品均从梧州通过水路运抵 桂林。民国23年(1934. 年) ,桂林县工业品购进额86.16万元(毫币),义宁县工业品购进额 5.89万元(毫币)。
   解放后,工业品采购分县内地方工业品采购和县外工业品采购。县内购进的日用工业品 有陶瓷、麻布、长线袜、毛巾、土白布、土蓝布、木梳、木制算盘、粉笔、蚊香、炮竹、塑 料凉鞋、木制雨伞、木(竹)制家具、皮鞋、服装、洗发精、泡打粉、天那水、机制纸、土纸、 作业本、信笺、信封、镜画等,副食品有各种酒类、土塘、饮料、糖果、饼干、月饼、罐头、 腐竹、酱油、豆腐乳等,五金交电产品有圆钉、刨刀、斧头、白铁制品等,生产资料有土肥、 木(竹)制农具、铁制农具等。地方工业产品的采购大体分两个时期。1982年以前,以加工、 订货、统购、包销为主,由商业部门供应原料给厂方加工,然后再收回成品,把产销纳入计 划。1983年后,以自由选购为主,大部分地方工业品由厂方自销,商业部门选购部分产品。
   县外工业品采购分计划内购进和计划外购进两种。计划内购进工业品属国家掌握的一、 二类物资,由国家计划分配;计划外购进国家管理以外的三类小商品,由商业部门自由选购。 1950~1979年,绝大部分工业品通过国家计划分配,极小部分采用自由选购。1980~1990年, 国家计划分配物资减少,除小部分属国家指令性计划及计划分配的侨汇券商品外,其余绝大 部分商品都采用自由采购办法。50年代前期,县外工业品由广西省贸易公司桂林分公司购进, 蚊帐、被单到荔浦县采购,各种男女胶底布鞋由平乐县购进。1956年后,日用工业品主要由 桂林二级批发站购进,少量商品到江苏、浙江、上海等地采购。80年代,五金、交电、化工 产品大部分到厂家采购,其他商品从桂林二级批发站购进。
   几个年份工业品购进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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