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第一节 饮食业
民国28年(1939年),桂林县有饮食店137家,资本额30.89万元(国币)。38年,五通、庙 头、宛田、两江、六塘、会仙6圩镇有饭店13家,米粉店300多家。其中较著名的饭店有两江 圩三元、桂记,五通圩蒋继升,宛田圩阳广泰等。
解放后,1950年全县有饮食店224个,全部是私人经营。1955年12月,县内(含灵川) 有 饮食店59个, 从业人员128人,资本额1.08万元;流动饮食点516个,从业人员662人,资本 额2.38万元。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325户私商组成饮食合作店23个, 从业人员421人;30户私商组成饮食经营小组3个,从业人员36人。1957年成立服务局,饮食 业归服务局管辖。这年,全县有饮食店204个,其中公私合营饮食店155个,私营饮食店49个, 饮食业零售额26.5万元。 1973年,二塘成立饮食服务公司,有饭店1个。当年,国营、供销 合作商业经营的饮食店19个,从业人员89人,全县饮食业零售额81.3万元。改革开放后,饮 食业逐步繁荣, 个体户已成为饮食业的主要力量。1986年,全县有饮食店475个,从业人员 802人, 饮食业零售额358.8万元。 其中个体经营462个, 从业人员752人, 饮食业零售额 319.6万元,分别占97%、93.8%和89%。1990年,全县有饮食店533个,从业人员1004人。 饮食业零售额430万元, 其中个体饮食业零售额426万元,占99.07%。县城较有名的饭店有 桂艺楼、醉君阁、大华饭店、西苑酒店、红鹤酒楼、雅香酒店、西城酒店等,均为个体经营。
1952~1990年饮食业零售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