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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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第七章 粮油贸易


   解放前,粮食歉收之年,地主奸商便大量抢购粮食,囤积居奇,待价而沽,或放谷生息, 以5~6成的利息收回,重利盘剥贫民。
   解放后,人民政府粮食部门参与粮食经营,调剂粮食余缺,稳定市场粮价,保护生产者 和消费者的利益。1953年底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对农村余粮户进行有计划收购,对城镇 居民和农村缺粮户进行有计划供应,取缔粮食自由市场,禁止私商经营粮食。1958年全民大 炼钢铁,大办水利,忽视了粮食生产。1959年粮食减产,粮食征购实行高指标,购了过头粮, 致使农民口粮不足,以野菜充饥,健康状况普遍恶化。后来调整了农村政策,人民公社实行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并允许农民耕种少量自留地,恢复粮油自由市场,调低了粮食征购任 务,农村形势好转。“文化大革命”期间,粮油自由市场被当作资本主义而长期关闭。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粮油自由市场,流通领域由过去单一的国家经营改为市场调节多渠 道经营。1983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81亿公斤,首次出现“卖粮难”。1985年开始将粮油统 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允许长途贩运粮食。1986年,县被列为自治区商品粮基地,次年又被 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1988年获国家商业部“全国粮食生产、交售先进县”称号。1990年, 全县人均有粮468公斤, 粮食入库4359.5万公斤,庙岭乡获国家商业部授予“全国收购粮食 先进单位”称号。1953~1990年,全县向国家提供商品粮7.44亿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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