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目录

235  第五节 票证


   1955年,县内开始使用粮油票证。曾在县内流通的粮票有:全国通用粮票,面额为伍斤、 叁斤、壹斤、伍两;军用供给粮票,面额为伍仟斤、壹仟斤、壹佰斤、伍拾斤;军用价购粮 票,面额为壹仟斤、伍佰斤、壹佰斤、伍拾斤;军用马料票,面额为壹仟斤、伍佰斤、壹佰 斤、伍拾斤;广西区通用粮票,面额为壹拾斤、伍斤、叁斤、壹斤、伍两、贰两、壹两;广 西区转移粮票,面额为壹佰斤、伍拾斤、叁拾斤、壹拾斤、伍斤;广西区奖售粮票,面额为 壹佰斤、伍拾斤、壹拾斤、伍斤、壹斤、伍两、贰两;广西区地方粮票,面额为壹拾斤、伍 斤、叁斤;广西工种粮票,面额为壹拾斤、伍斤、贰斤、壹斤、伍两;广西区定额粮卡,面 额为叁佰斤、壹佰斤、伍拾斤、叁拾斤、贰拾斤、壹拾斤、伍斤。全国、广西区通用粮票每 30斤,可供应1个月食油指标。粮油供应证有:市镇居民粮油供应证,农村(定销、统销、回 销、周转、储备)粮食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农村粮食供应转移证。

正在加载后续目录内容,请稍候......

已到达内容的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