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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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第十四篇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民国20年(1931年),桂林县政府设建设局,22年改称第四科,负责建设事务的管理。28 年义宁县亦设第四科。
   1950年5月, 临桂县人民政府设实业科,次年9月改称建设科,1954年3月撤销。1955年 11月成立计划委员会后, 基本建设归其管理。1975年10月成立县基本建设局。1981年9月, 在县计委内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年分设环保办公室。1984年10月,基本建设局与环境 保护办公室合并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7年8月撤局改为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 。 1989年11月,从建委分设环境保护局。1990年,建委内设办公室、城市规划股、村镇建设股, 辖城乡建设综合管理所、城建管理监察队、城建档案室、环卫站、房产管理所、建筑质量监 督站、市政工程管理所等城建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共79人;环保局下设环保监测站,职工共 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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