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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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第十五篇 财税


   清代,临桂、义宁县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田赋。各项支出由县主簿掌握,统收统支。
   民国初年,县财政附庸于省财政之下,大部分支出靠省款补助,不足部分则开征各种税 捐。民国22年(1933年)建立县地方财政。30年田赋改征实物,正赋附加合并征收,并增加征 购军粮1倍。33年临桂、义宁沦陷,地方财政处于崩溃边缘。36年后,当局为增加财政收入, 增加税种、税额,各种附加超过正税。经济萧条,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民不聊生。
   解放后,1950年县级财政收入113.36万元,其中农业税收入占78%。60年代后,调整经 济结构, 兴办工商企业, 县级财政收入转以工商税为主。1987年县级财政收入超千万元。 1990年达2135.85万元,比1950年增加17.84倍。县级财政支出以社会文教卫生事业为主,占 43.29%;基本(经济) 建设占25.56%;行政管理费占25.09%;其他支出占6.06%。财政体 制由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转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三级财政,并且由供给型财政转为社会 主义建设财政。 1950~1990年累计向国家上缴4253.52万元,上级各项补助13467.77万元, 属财政补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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