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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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第二章 物价


   解放前,县无物价专管机构。
   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统管物价,商业、供销、工业、手工业、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负 责本系统物价工作。 1954年物价工作由桂林专署工商科兼管。 1956年县商业局兼管物价。 1957年成立县物价平衡委员会,负责管理工农业产品价格。1958年商业局、供销社、服务局 合并为商业局,兼管物价。1960年11月县成立物价科,配工作员1人。1963年6月撤消物价科。 1979年11月恢复县物价委员会,配干部2人。1984年7月,物价委员会改称物价局,编制4人。 同年12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1990年,物价局及物价检查所有职工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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