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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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第五节 整党整风


   1938年7月, 中共广西省工委派陈岸到桂林进行整党。这次整党根据中共南方工作委员 会的指示,逐级审查了中共桂林县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逐个审查重新登记,清除个别不纯分 子,淘汰少数消极或不坚定的党员。经过整党,中共广西省工委将桂林县工委改组为中共桂 林市工委,下辖广西大学支部、桂林中学支部、小教支部、广西特别军校特别支部,党员40 余名。
   1950年8月23日至9月6日, 全县抽调53名县、区干部参加整风。此次整风的重点是对党 内领导干部中居功自傲、命令主义、脱离群众、闹不团结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等 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检查整顿。通过整风,纠正了上述不良习气,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1957年1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机关、学校、厂矿、 企业单位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 的整风运动,全县(含灵川)有5363人参加整风。县委号召党内外人士和人民群众运用“大鸣、 大放、大字报”的形式,揭发机关工作中的“三风五气” (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 义的作风和官、暮、骄、娇、阔气) 。至15日,共贴出大字报26.51万张,提出批评意见124 万多条。12月25日,县委根据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出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整风 运动转入反右派斗争。
   1969年9月,县和公社分别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在全县分期分批进行整党建党工作。 整党中贯彻中共九大路线,根据“五十字建党纲领”进行“吐故纳新”。至1970年,全县共 发展新党员1180名,一些被诬为“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的党员被开除党籍,而 另一些打、砸、抢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得到突击入党、提干。
   1974年,县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 命”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活动。县委采取抓“三分之一”的办法,组织工作队到农村、 机关,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和软、懒、散的领导班子。
   1985年9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县、乡党委同时成 立整党领导小组,分批开展县、乡、村三级整党工作。这次整党,按“统一思想,整顿作风, 加强纪律, 纯洁组织”的要求,分3步进行:第一步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 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关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增强党性、端正党风等文件和文章,提高 党员对整党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这次整党任务的认识。第二步是对照检查。在领会文件精神 的基础上,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检查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等。第三步是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全县共有14个基层党委、 5个党组、465个党支部(总支部) 、9916名党员参加整党(其中预备党员171人)。整党中,准 予登记9263人,不予登记253人,暂缓登记183人,因故暂未登记34人,整党期间病故12人。 1987年2月, 整党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整党,吸收了一批优秀分子入党,进一步清除了“文 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派性和左倾思想的影响,对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单位滥发 钱物、用公款请客送礼、干部多占住房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期间共查处经济案件39件,涉及 干部、 党员56人,非法牟利159.11万元。经查处逮捕法办19人,开除公职1人。另查处党员 违纪案16件, 10名违纪党员被开除党籍,8名违纪党员分别受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党 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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