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 第六节 纪律检查
解放后,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纪检部门协助党委发动党员带头入社,教育党员廉洁奉公、 站稳无产阶级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对贪污盗窃、买卖田地、破坏合作社等案 件进行查处,全县有83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仅1954年,就处分党员39名,其中开除党籍16 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党内警告16人。
1956年,对腐化堕落、贪污盗窃等案件进行查处。全县处分党员65人,其中开除党籍30 人,劝告退党5人,留党察看8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2人。
1957年,在整党整风和反右派斗争中,查处党员39人。其中开除党籍16人,撤销党内职 务1人,留党察看6人,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16人。
1958~1961年, 处分党员440人。对大多数因政策水平低、工作方法简单而犯强迫命令 错误的党员干部主要给予批评教育,转变其工作作风。对一些典型的、影响较大的案件则采 取“大鸣、 大放、大辩论”和个别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审理。1961年9月,县委案件 甄别处理小组开始在县属各机关、 厂矿、 学校分批进行案件甄别工作,给在“反右倾”、 “反瞒产私分”和新“三反”等运动中处分错了的党员和干部平反。至10月,共甄别旧案55 件。
1962年,少数党员干部“走后门”,私分集体和国家财物,侵占群众利益,搞个人生活 特殊化,有36名错误严重的党员受到纪律处分。
在1963年1月至1966年10月的社会主义教育(“四清”) 运动中,犯有贪污盗窃、腐化堕 落的109名党员受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3人,留党察看18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 告和党内警告45人。
1974年,县内开展基本路线教育,处分党员18人。其中开除党籍及公职3人,开除党籍8 人,留党察看6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1975年, 在“批资批修总体战”中,处分党员59人。其中开除党籍及公职1人,开除党 籍38人,留党察看1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纪委即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全错全纠, 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标准复查历史案件,并以“双开除”(开除党籍及公职)、开除 党籍、 开除公职3类案件为重点。至1982年底,共复查旧案419件,结案414件。其中原15件 “双开除”案中,维持原案9件;原209件开除党籍案中,维持原案168件;原190件开除公职 案中,维持原案138件。通过复查,给予恢复党籍17人,恢复公职29人,改为退职6人,改为 退休2人,改变处分79人。
1980~1983年,重点抓端正党风,纠正党员干部中的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 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 期间查处违纪案196件,结案160件,给予党纪处分129人,建 议给予行政处分53人。纪检会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33件,结案29件,给予党纪处分16 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3人,经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5人,追缴赃款、赃物(折款) 共9.18 万元。
1983~1985年,县纪委还集中力量协同县委进行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共 审查243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5人。其中逮捕法办65人,开除(清除)出党164人, 留党察看32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解脱或免予处分1116人。
1984~1986年,县纪委贯彻执行中纪委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发出 的关于纠正建房、分房中不正之风的公开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多占房及利用职权倒卖紧俏 物资、滥发钱物、用公款请客送礼以及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经查处,县 委、 县政府大院25名干部退出了多占住房,面积共417平方米。清理了28个原党政机关或党 政干部经营的企业, 其中停办13个,转办14个,脱勾1个。开办企业投放的20.4万元公款全 部收回,参与经商的54人返回原单位工作。期间,查处党员违纪案57件,处分53人。其中开 除党籍26人,留党察看17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3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54 件,查出贪污受贿总额1.12万元,追回赃款0.89万元,清退滥发钱物共4.88万元,查出非法 牟取私利159.11万元。其责任者由司法机关逮捕法办19人,开除公职1人,免予起诉3人;复 查历史旧案(不含“文化大革命”案件) 47件,维持原处分31件,撤销原处分1件,改变或减 轻原处分15件, 恢复6人党籍;复查“文化大革命”案70件,维持原处分52件,减轻原处分 17件,撤销原处分1件,并给12人恢复党籍。
1987年后,纪检工作重点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协助县委抓党风 和廉政建设。除对全县13个乡(镇)及14个局(公司)进行党风和廉政建设重点检查外,还组织 党员观看党纪教育录像片《越轨行动》、《疾风劲草》及电视片《覆车之辙》。1989~1990 年, 共查处违纪违法、贪污受贿案42件,处分42人。其中开除党籍20人,留党察看8人,党 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各7人。两年内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182件(次),其中申诉信访13件 (次),控告信访91件(次),其他信访78件(次),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经调查处理后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