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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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第三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23~27日在桂林举行, 这是临桂与灵川合县后的首次人民代表 大会。 到会代表387人,列席会议20人。大会听取了傅一屏代表普选委员会作的《关于普选 情况的报告》 及李玉和作的关于两县合并情况的报告。大会就县人民政府4年来的工作、互 助合作规划指标以及大力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爱国增产运动、动员中小学毕业生积极参 加农业生产、搞好粮食统购统销等作出决议。会议批准合县前临桂县县长李玉和为合县后之 临桂县县长,决定全县进行一次区划调整。大会还选举傅一屏、周治庭、秦秀嫂、黄亮、吴 秋桂为出席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共333件。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2月15~19日在桂林举行, 到会代表256人。县委书记傅一屏在会 上作了《关于征集补充兵员的报告》。大会决议:一、努力发展生产,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繁 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二、拥护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 按期完成征集补充兵员1250名的任务(当年实际征兵1296名)。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8月12~15日举行, 大会听取和通过了卢修纯《关于一年来政府工 作概况与贯彻粮食“三定”工作的报告》;这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 (简称县人 委) ,县人民政府由行政首长制改为委员会制。会上选举产生县人委委员19人,赵京元、黄 河富、葛瑞分别当选为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9日至1957年元月1日在桂林举行,大会代表450名。大会主要 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黄河富代表上一届县人民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县人民委员会新的领 导班子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大会宣告全县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并开始进入全面进行社 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号召全县人民努力生产,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县 人委委员21人,黄河富当选为县长,戴世荣、赵玳瑾、谭室甫、王一平当选为副县长,刘锡 臣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案278件。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4月26~29日在桂林举行。 主要议程是:一、传达关于建立广西壮 族自治区的文件; 二、 听取和讨论县人委关于生产工作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临桂县 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大会作出了拥护广西省改名为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县人委生产工作报告和关于1956年财政决算及195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的决议,决定适当调整经济建设规模和速度,认真贯彻以粮为主、全面发展生产的方针,并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增产节约、生产救灾运动。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75件。
   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10~13日在桂林举行, 到会代表430人。大会讨论了“成立大 乡撤区方案”及“临桂县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1958年至1967年十年农业发展纲要”, 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2月13~15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335人,列席14人。大会听取和 审议吴新中代表二届县人委所作的《临桂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黄河富所作 的《关于撤区并乡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临桂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 报告》、《临桂县1958年各项生产任务及1958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40条)》,并作出相 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人委委员21人,并根据中共桂林地委关于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的指 示,选举县委书记吴新中兼任县长,副书记赵范伍兼任副县长,黄河富、赵玳[王童]、戴世 荣为副县长,刘锡臣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并选举李任仁、吴腾芳、黄河富、周治庭、吴秋桂、 阳赐妹为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142件。
   第二次会议于1961年5月4~10日在桂林举行。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吴鼎代县长代表县人委 作的《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工作报告,黄河富作的《关于调整县、公社(乡)规模的报告》, 批准了《关于1958年至1960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这次大会总结和检 讨了“大跃进”及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集中精力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实 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改变干部作风。大会一致通过关于临桂县复 分为临桂、灵川两个县的决议。大会选举黄河富为县长,王爱云、李元禄为副县长。会议期 间,收到代表提案534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2年7月21~25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43人,列席77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黄河 富作的《临桂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杜学甫作的《关于调整行政区划的报告》和赵良才 作的《关于临桂县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会议决定撤销23个公社及县辖镇管委(人委),全县划为12个区,恢复区公所作为县人委的派 出机构并领导乡(公社)的工作;在县内开展增产节约,艰苦奋斗的活动;压缩城镇人口和职 工,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人员。大会选举产生县人委委员17人,县长黄河富,副县长李元禄、 杜学甫,县法院院长刘锡臣。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107件。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10月26~30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73人,列席32人,特邀驻军代表4人。大会 听取和审议黄河富作的《临桂县人委工作报告》,刘锡臣作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查批准《临桂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对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县人委委员21人,县长黄河富,副县长苗树池,县法院院长刘锡臣。选举黄河 富、周治庭、赵炳林、陈立卿、李任仁及马息珍(女)为出席自治区第二届人代会代表。会议 期间,收到代表提案407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12月17日,中共桂林地委批准汪记雨等21人为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本届人代会因“文化大革命” 动乱而未召开。1968年8月26日成立临桂县革命委员会,设委 员52人,常委11人。县革委取代县人委职权。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10~14日在桂林举行, 到会代表242人,列席34人。大会听取 和审议邹连云作的《临桂县革委会工作报告》、肖裕德作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秦志平作的《临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孙秀国作的《临桂县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指出,今后的任务是贯彻执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上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撤消县革命委员 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并增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会选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3人 (其中兼职委员7人) ,秦国固任主任,韦谦、孙秀国、徐进一、韩全忠、曾志云为副主任; 选举邹连云任县长,刘寿孙、李玉林、何奇舜、唐放、秦增三、戴哲才任副县长,肖裕德任 县法院院长。大会还选举唐正安、韦凤英、李素芬、莫孟亲、沈汝先、李金养及廖双德为出 席自治区第五届人代会代表。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298件。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2月22~26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20人,列席47人。大会听取和 审议邹连云所作的《临桂县1981年的经济形势和1982年的经济建设任务》的报告,申子华所 作的《临桂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韦谦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及肖裕德、秦志平分别作的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还通过代表提案审查报告 (以 下将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简称为“一府两院”) ,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补 选第七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150件,其中立案129件,不予立 案(转有关部门)21件。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4~19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20人,列席会议的有县农业系 统1982年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161人, 以及县直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大会审议 通过韦谦、邹连云、肖裕德、秦志平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骆华卿作的《临桂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 议。大会接受韩全忠因病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选举王仁寿、韦谦、叶佩华 (女)、李世泰、李绳规、吴小妹、钟秋青(女)、富雅珍(女)及黄干才为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六届人代会代表。
   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7月9~11日在桂林举行, 到会代表171人,列席62人。大会审议通 过韦谦、邹连云、肖裕德、秦志平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审 议批准骆华卿作的《临桂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及上级指示精神, 改选第七届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秦文凯当选为县长,李裕富、庞家法、张赞成、潘卫华为 副县长。这次会议首次选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选举,苏桥生当选。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0月28~31日在县城临桂镇举行, 到会代表273人,列席26人。大 会审议通过韦谦、秦文凯、肖裕德、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作的工作 报告,审议批准了骆华卿作的《临桂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要求“两院”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 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和《关于严 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大会选举产生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3人(其中4人为兼职), 主任韦谦,副主任郑振、李玉林、徐进一、曾志云、刘英华(兼职);县长秦文凯,副县长李 裕富、庞家法、张赞成、潘卫华;县法院院长肖裕德,县检察院检察长苏桥生;选举产生出 席桂林市第七届人代会代表37人。 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共255件,对其 中关于《扶持和发展乡镇企业》、《重视教育、集资办学》2条立为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8月26~28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17人,列席35人。大会审议通 过韦谦、秦文凯、肖裕德、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审 议批准骆华卿作的《临桂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赵灵德作的《临桂 县198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1985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应 决议。大会增选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副主任1人(徐承仕),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代 会代表40人。 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共233件,对其中关于《改善办学条 件》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重视农村小型水利的维修和管理》3条立为议案,并作出 相应的决议,其余作为批评、意见转交有关单位办理。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2~25日在县城临桂镇举行,到会代表218人。大会审议通过韦 谦、张赞成、肖裕德、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 准赵灵德作的《临桂县198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 告》和骆华卿作的《临桂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关于“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指出:“两院”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 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会议接受秦文凯、 李裕富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县长、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大会根据县委提议,增选秦增三为县 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王林、戴哲才为副县长。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建议、批评、意 见共161件,对其中关于《统一筹集烈属、义务兵战士家属的优待金及五保户的生活补贴费》、 《加强市场管理》和《禁止房屋建筑乱占农田》的3件立为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87年3月4~6日在县城临桂镇举行,到会代表191人,列席53人。大会审 议通过韦谦、张赞成、肖裕德、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陈廉友作的《临桂县198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主要指标安 排的意见》、《临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和骆华卿作的《临 桂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号召全县人民 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建议、 批评、意见共137件,其中关于《封山育林,加强森林管护》1件立为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 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10月21~25日在桂林举行, 到会代表241人,列席52人。大会审议 通过韦谦、张赞成、肖裕德、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 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13人(其中4人为兼职) ,主任 秦增三,副主任李玉林、徐承仕、秦国彦、肖裕德、陈夏仁(女,兼职);选举县长王祥柏, 副县长王林、庞家法、陈廉友、李文升、黄玉琼;选举县法院院长秦训忠、县检察院检察长 苏桥生。 大会期间, 收到议案和建议、 批评、意见共246件,其中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 《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十五年基本绿化临桂的规划》1件立为议案,并通过了该议案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22~25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198人,列席14人。大会审议通 过秦增三、王祥柏、秦训忠、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韦饶谈作的《临桂县198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和李沛成作的《临桂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 相应的决议。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共115件。
   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3月25~28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16人,列席86人。大会审议通 过秦增三、王林、秦训忠、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审 议批准韦饶谈作的《临桂县198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9年计划(草案)的 报告》和李沛成作的《临桂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 议。县长王祥柏因工作变动提请辞职,大会补选王林为县长。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建议、 批评、 意见共89件,其中关于《采取得力措施,搞好社会治安》1件立为议案,并作出相应 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90年3月21~23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16人,列席94人。大会审议通 过李玉林、王林、李宽熹、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作报告,审 议和批准韦饶谈作的《临桂县198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李沛成作 的《临桂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要 求全县人民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治理整 顿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推动全县政治稳定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和 建议、批评、意见共127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10月25~29日在桂林举行,到会代表239人。列席57人,邀请党群、 乡镇党委、 政协、县直有关单位人员36人,特邀县老领导、民主党派人士、劳动模范5人。 大会审议通过秦增三、王林、李宽熹、苏桥生分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作的工 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九届人大各次会议人大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大会选举产生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5人,秦增 三任主任,唐世英、秦国彦、肖裕德、陈廉友、阳文杏(女)、陈夏仁(女,兼职)任副主任; 选举产生县长王林,副县长李文升、李世泰、黄玉琼(女)、唐华忠、秦路胜;县法院院长李 宽熹,县检察院检察长苏桥生。同时还选举产生出席桂林市第九届人代会代表48人。会议期 间,收到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共2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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