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 第六节 议案办理
县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上,收到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300件,到1982年1月底全部办理完 毕。 其中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有109件,县人民政府于1981年拨款41万元, 解决了一批道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以及生产生活用电问题;计划在两年内逐步解决的有110件; 按照现行的方针、政策不能解决的有28件;另有53件,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县人大七届二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50件, 到1982年12月底全部办理完毕。提案中反映 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增加水电设施,发展农业生产、文化教育,解决人畜饮水问题,改变现行 公费医疗办法等。通过办理提案,改进干部职工的就医办法,解决了六塘镇、保宁乡政府所 在地群众饮水困难的问题,维修黄沙、四塘至界牌公路以及县城的慧元路,筹建了县煤建公 司。
县人大八届二次会议讨论关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重视农村 小型水利的维护和管理》 3件议案,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县财政拨款30多万元,有关部 门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临桂一中、中庸初中,扩建县二小,解决了县城及中庸 乡中小学生读书难的问题。县交通局在主要交通干线设置了路标,颁发了加强路政管理的布 告,还组织人员经常上路检查,使交通安全管理得到加强。水电部门于1985年冬和1986年春 全力以赴维修县内水利设施,为此上级政府和县财政共拨款47万元,使县内水利设施有所改 善。
县人大八届三次会议讨论关于《统一筹集烈属、义务兵战士家属的优待金和五保户的生 活补贴费》 、《加强市场管理》、《禁止私人建房乱占用耕地》3个议案,并分别作出相应 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及时下达关于统一筹集优待金和补贴费的文件,至1986年底止,全县共 统筹14.59万元,平均每一户义务兵战士家属优待金由上年的40~80元提高到60~120元;全 县1500个五保老人共发放生活补贴费6.9万元, 平均每人46元。为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土地管 理工作的决议, 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在全县范围内查处违章用地现象,至1987年3月,共 处理3560户, 罚款20.3万元。1986年6月,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组织商业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畜牧水产局、卫生局、防疫站及爱卫办的工作人员对全县备乡镇所在地的 集市进行检查,对短斤少两、掺杂使假、肉类发水等不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成有关 部门对集市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治理。
县九届一次人代会秦泽汉等代表提出要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拟定了 《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十五年基本绿化临桂的规划》的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这一议案并 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后,县人民政府增加了造林投入,1988~1990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 11.8万亩, 超过计划20.4%。同时,加强护林防火机构,增加护林防火经费。这3年的森林 火灾烧毁有林面积都控制在0.23‰以下,低于国家规定的1‰的指标。县九届二次人代会上, 阳佑恩等代表提出必须重视农业生产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很重视这个建议,县人 民政府为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采取了县直各部门建立粮食生产联系点、增加农业投入、 培训农科员、建立粮食生产示范户、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等措施。1988~1990年,全县粮 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县九届三次人代会通过了关于《采取得力措施,搞好社会治安》议案 的决定。会后,县召开了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成立县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89年,全县消除治安隐患16处,破获盗窃水利设施案件 112起, 收缴黄色书刊543册。 当年,县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8件,其中1个月内结案的 124件,占结案总数的83.8%,判处罪犯194人。通过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县社会治安 大为好转。
县九届三次人代会上,唐初花等代表提出抓好山场、水利、土地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建 议, 县人民政府于1990年初抽调28人组成调处三大纠纷专业工作队,并拨款9万元作为办案 经费, 在分管政法的副县长领导下开展调处工作。当年,工作队共受理纠纷案129件,成功 调处73件,占56.6%。
议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注:此表数字含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数。
县人大常委会历任主任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