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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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第二节 施政方式


   县人民政府领导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实事求 是的思想路线,紧密联系群众,带领全县人民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会议制度
   为互通情报,协调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 政府常务会、县长碰头会等会议。政府全会每年召开1~3次,由县长主持,副县长及政府各 委、办、局的主要领导参加,通报全县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的情况,讨论、修改、通过县长 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在每月的中、 下旬举行,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主持,副县长、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以及与会议内容有关 的政府各委、办、局的主要领导参加,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各项较重大工作或县长、副县 长认为需提请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工作。 1985年2月,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分管教 育、卫生的副县长的提请,为发展教育、卫生事业,讨论决定将县医院由大律街村旁迁至靠 近县城中心区的原县委、县人民政府旧址,原县医院的旧址移交给远离城区,交通极为不便 的县教师进修学校。这一决定既方便了群众看病、治疗,又解决了县教师进修学校师生生活 不便及教职员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1986年6月,一些乡镇在发展乡镇企业工作中存在一哄 而起,超越客观实际的盲目现象。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后,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重 新审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结构及布局,决定砍掉一些不切实际的项目,使全县乡镇企业稳 步发展。县长碰头会,每半月召开一次,主要是互通情况,了解全面工作进度,讨论急需处 理的有关事项。此外,县人民政府还通过各种专业性会议,统一思想,布署工作,总结经验, 表彰先进。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
   县人民政府本着执政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是在县委集体领导 下实行首长分工负责制。正、副县长参加县委常委的统一分工,在县委领导下完成所分担的 政府工作。 1956年12月至1958年1月的第二届人民委员会设县长1名,副县长5名。1957年至 1958年的整风、 反右派运动后,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从1958年2月选举产生的县第三届人 民委员会及“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县革委会,基本上都是由县委书记兼任县长(主任),县委 副书记兼任副县长(副主任),没有担任县委副书记的副县长(副主任)一般都任县委常委,实 行党、政工作一起抓。重大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重大决策、措施,由分管的领导提请,县委 常委讨论、决定后再按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实行党、政分开。 1984年机构改革除县长仍兼任县委副书记外,其他副县长一般不再担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 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工业、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财 政、金融、贸易、公安、司法、监察、民族事务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工作中实行集体决策 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属分管范围的一般工作,由分管副县长决策;涉及两个以上分管范围的 工作,由两个以上分管的副县长或县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 决策;属全局性的重大工作由县长提请县委常委或县四大班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 领导集体决策。
   联系群众,调查研究
   县人民政府领导采取各种形式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倾听他们对政府 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在解放初期的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中,县人民政府领导带领工作 队,深入农村,扎根串连,访贫问苦,宣传党的政策,发动和组织群众对封建势力进行斗争, 肃清了匪患,夺取了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在50年代中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60年代初、 中期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 县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蹲点, 和群众“三同” (同住、同吃、同劳动),一方面是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另一方面是和农业技术干部一道种 试验田,通过亲身实践向群众推广先进农业生产科技和成功的增产经验,并在春插、夏收夏 种等农事大忙季节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到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在70年代中期的 “农业学大寨” 运动中,县革委会除留1名领导在机关主持日常工作外,其余均深入到各自 的联系点。进入80年代后,除坚持联系点和调查研究的制度外,还建立了县人民政府领导接 待群众来信来访日的制度,每周星期五,县人民政府领导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轮 流值班,亲自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抓试点
   县人民政府的重大举措,一般都先选择先进和后进两类不同的典型单位进行试点,先走 一步,在取得成果或经验后,在点上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通过抓典型、树样板,对基层干 部实行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指导。1973~1974年,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王多祜在庙头 公社秧塘大队蹲点。经种植试验并召开现场会,1975年在全县推广广选3号、胜矮7号、团结 1号等水稻矮杆良种,当年全县稻谷产量比上年增加2151.62万公斤。
   组织工作队下基层抓中心工作
   从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县人民政府一直把农田基本建设列 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境内修建的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均由县长、副县长亲自兼任正、 副指挥长,他们长期吃住在工地,具体组织指挥施工。每年冬、春的农闲季节,还组织各方 面的力量进行大突击。1972~1976年,县革委会副主任邹连云兼任大江水库指挥长,与参加 修建水库的民工一道在工地奋战,直到水库建成才离开。80年代后,为了打开全县计划生育 工作局面,县人民政府把计划生育列为全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每年都利用农事活动较空闲的 间隙,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分别带领工作队深入农村,协助基层干部做好计划生 育工作。
   目标管理
   1988年,县人民政府开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初,由县长和各乡(镇)长及政府各 委、办、局的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规定全年各项工作的具体指标以及奖惩办法, 采取月检查、季考核、年终评比总结,并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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