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 第一节 干部队伍
分布
1950年, 全县有国家干部367人。其来源一是南下工作团干部,二是桂北游击队员、中 共地下党及地下工作人员,三是从农村中吸收的积极分子和进步教员,四是留用的国民党政 府旧职员。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干部队伍逐步扩大。1954年提拔县级干部11名, 区级干部136名, 同时吸收了一批一般干部。至1956年,全具有干部1899名。1957年基本停 止提拔和吸收干部,并实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到基层任职或到生产第一线锻炼。全县下放 到基层任职的98人, 到生产第一线锻炼的105人。1966年,全县有干部2086名。1976年增至 3773名。1990年,全县干部总数6009人。其中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2135人,从工人、 农民、 社会优秀分子中吸收和招聘的3139人,安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357人,县外调入 378人。
几个年份干部分布情况表

构成
政治面貌 1953年, 干部队伍中的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占97.2%, 非党、团人士仅占 2.8%。 1954年,开始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大量吸收干部,同时还吸收厂部分民主党 派人士参加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非党团人士在干部队伍中的比例逐步增加。 1990年,中共党员占干部总数35.08%,共青团员占12.02%,非党团人士占52.9%。
文化程度 1953年, 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干部仅占8.4%,小学以下文化的干部占77%。 1954年,开始从具有高中、初中文化的青年中选拔干部。1971年以后,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的 干部逐步增多。 1990年,全县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占21.77%,有高中 (中专) 文化的占 54.85%,初中文化以下的只占23.38%。
性别 解放后,干部队伍中的妇女干部均保持相应的比例。1952年,妇女干部所占比例 最多,达29.1%;1957年最低,仅12.3%。1990年,全县妇女干部占干部总数24.76%。
民族 1957年,全县少数民族干部67人,占干部总数2.8%。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落实, 全县少数民族干部逐年增加。1990年,有少数民族干部492人,占干部总数8.19%。
年龄 1953年, 35岁以下青年干部占92.4%,36~55岁的干部仅占7.6%。随着时间的 推移,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1990年统计,35岁以下的干部占41.4%,36~55岁的 干部占51.8%,56岁以上的干部占6.8%。
几个年份干部构成情况表
单位:人

注:1980、1985、1990年初中文化程度人数含小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