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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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第一节 机构


   清代,县之社会治安由县令兼管,县衙设3班捕快,由绿营、团练等武装维持社会治安。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始在桂林设广西省城警察总局,并对团练进行改组,裁汰老弱, 选留精壮,编成警备队。
   民国初年,县之治安仍由县令兼管,维持社会治安由政务警察及警备队、民团常备队负 责。民国20年(1931年) 设桂林县公安局,有职员20人,工役71人。下设4个警察分局,共有 职员40名、 警察298名。局内还设有侦察队、保安队、消防队。其中侦察队职员1名,警兵9 名; 保安队职员3名,警兵55名;消防队职员1名,警兵27名。22年,桂林县设政务警察5个 班,其中公务班3个,侦缉班2个,官兵65名,配长、短枪56支,子弹4936发。23年,义宁县 政务警察有公务、 侦缉各1个班。24年义宁县有政务警察24人,其中公务6名,巡逻4名,侦 缉3名,消防4名,交通、森林各2名,卫生3名。
   民国30年(1941年) 临桂县和义宁县均成立警佐室,内设警佐1人,科员、警察训练员、 督察员、巡官、办事员各1~3人。并将县政府之政务警察和警备队合编为警察队,由警佐兼 任警察队长。各区公所设警察所,乡(镇)公所设警卫股,村(街)公所设警卫干事。当年,临 桂县警察队有警官1人、警士81人;义宁县警察队有警官2人、警士34人。34年临桂县警佐室、 警察队共155人,其中警官5名,警长8名,警士128名,行政人员1名,雇员1名,夫役12名; 义宁县警佐室、警察队共61人,其中警官3名,警长3名,警士48名,雇员1名,行政人员1名, 夫役5名。 36年,临桂县警佐室及警察队有官兵107人,配备步枪46支,手枪5支,每名警察 平均管辖19.32平方公里,管护2187人;义宁县警佐室及警察队110人,配备步枪62支,手枪 7支,轻机枪1挺,每名警察平均管辖6.51平方公里,管护435人。
   1949年11月中旬,在武汉组建的中共广西省委组织部任命李玉和为临桂县公安局局长, 随其南下接收旧临桂县治安机关的还有吴鼎、 马江云等5人。中共临桂县委员会和临桂县人 民政府成立后,从桂北游击队选调一部分干部充实和组建临桂县公安局,内设审讯、侦察、 秘书3个股及公安队、看守所。
   1951年,县公安局内设一、二、三股及看守所、公安队、劳改队,并先后建立大圩、六 塘、两江派出所,在全县12个区各配1名公安员。年底,全局在编33人,其中局长1名,股长 4名(含公安队长1名),干事3名,一般干部17名,派出所8名。另有区公安员12名,公安队战 士43名。
   1954年, 灵川县并入临桂县,局内设政保、治安、预审、经文保卫、劳改、秘书6个股 和政治协理员办公室及看守所。下设五通、大圩、六塘、两江4个派出所,全局在编78人(含 区公安特派员18名)。
   1956年,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了公安干部队伍。年底,全局在编104人, 其中局长1名,股、所长21名,一般干部33名,区公安特派员16名,派出所民警32名。
   1957年,局内增设治保股。同年,设潭下派出所。1959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为 临桂县政法公安部,下设政治协理室、治安股、保卫股、侦察股 (包括政治侦察、刑事侦察 组)、审批起诉股、审判股和看守所。各公社以原派出所和人民法庭分5个片组成政法小组。 当年全县政法干警共有112人,其中局(科)长2人,股、所长14名,派出所民警15名,公社公 安特派员28名,一般干部53名(不含武警中队)。
   1960年设临桂县良丰农场派出所。当年,县公、检、法恢复原建制。年底,全局在编62 人, 其中副局长1名,股、所长11名,一般干部8名,技术员3名,公安特派员27名,派出所 民警12名(不含武警中队)。于天津、上海、长沙、保定、北京5大支派;同善社分布在大圩、 潮田、海洋等地,均由道首石孟涵于1913~1923年组织、发展起来,有道首4人,道众189人; 归根道分布在潮田,有道首3人,道众1人。
   入道人员中,既有地主、富农,也有农民和小商贩,道首则多是恶霸地主及旧军政人员。 他们设坛摆供,诵经礼拜,打蘸奉神,制造和传播迷信邪说以骗取钱财,愚弄群众,发展其 组织。解放后,反动会道门头子有的公开参加土匪暴乱,有的进行隐蔽活动,暗中勾匪济匪, 造谣惑众,挑拨群众与人民政府的关系,扰乱社会治安。
   1952年11月,广西省公安厅派工作组在两江圩及信果、山口、宿棠乡进行取缔反动会道 门的试点。1953年元月,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县宣传部门编印 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宣传提纲。文化部门将县内反动会道门头子的罪恶编绘成戏剧和漫画, 分别在六塘、大圩、雁山、草坪等地演出、展览,观众达4.5万人(次) 。在宣传发动群众的 基础上,召开群众大会,控诉和揭露反动会道门及其反动头子的罪行。会后,有1278名道众 在小组会上声明退道, 有1110人揭发了道首的罪恶事实。在96名道首中,除2名因年老行走 不便和6名少数民族道首外, 均先后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取缔行动中,共收缴反动会道门进 行迷信活动的道具32种963件。 对罪恶大、有民愤的道首进行集训审查,责令其坦白交待罪 行。 最后,分别召开公审公判大会,由县人民法院进行宣判,依法处决9名,判处有期徒刑 12名,另有21名交群众管制。1958、1960、1984、1986年多次对反动会道门的情况进行专题 调查,均未发现境内有反动会道门的复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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