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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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法制宣传
   1983年后, 全县结合“严打”共编写法纪宣传资料1515份,广播宣传531次,出版法纪 专栏368期, 电影放映前宣传1824次,公安局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动宣传车90辆 (次),到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上法纪教育课165次,受教育4万余人(次)。通过法 纪宣传,群众举报犯罪线索1284条,从中破获刑事案件223起,388名犯罪分子被群众扭送到 公安机关,234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制止赌博
   80年代以来,每年都组织公安干警、治安积极分子到现场制止赌博,打击赌头赌棍,教 育参赌人员,挽救失足者。1980~1990年,全县共教育参赌人员21922人(次) ,依法逮捕窝 赌、聚赌犯罪分子50人,行政拘留15人,罚款处理2539人(次)。
   推行治安责任制
   1981年开始在县直机关和12个公社253个单位建立值班守夜、 留宿登记、财务管理和物 资管理的治安责任制。1984年4月,开始采取夜间巡逻守卡的措施,各乡(镇) 相继建立治安 联防队。1986年,县城有88个机关、厂矿和企事业单位与二塘派出所签订治安承包合同,在 防范上做到内部有人守,外部有人巡逻,昼夜有人值班,使辖区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 的治安防范网。 当年,在这88个单位中有75个单位没有发生治安案件。1990年,全县有158 个县、乡机关和368个自然村建立了治安责任制,并建立治安联防队49个,队员251人。治安 联防队在巡逻守卡时累计抓获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4837人,协助破获大、小刑事案件 120起(其中大案38起),协助处理治安案件676起,缴获自行车、电视机、电泵、耕牛等各种 实物折款20.44万元。治安联防队还协助有关部门调解纠纷200余起,制止械斗63起。
   教育挽救违法青少年
   进入80年代后,青少年犯罪比重日益增大。1980年抓获的刑事案犯中,25岁以下的青少 年有142名,占抓获案犯的59%。1982年破获的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青少年案犯占70.9%。 据此,县公安局把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先在县城 及五通、两江、六塘3个圩镇试点,以派出所为主,把调查发现的违法青少年组成帮教小组, 因人施教,落实帮教措施。到1989年,全县共调查掌握违法青少年881名,建立帮教小组147 个,帮助教育违法青少年650名。通过帮教,有299名青少年有好转表现。
   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1980年后,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3~4次以防火、防盗、防爆炸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 查,发现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爆炸物则 严格执行购销、储存、出入库及使用制度。1984年举办爆破员培训班2期,培训爆破员122名。 对生产、 使用、储存爆炸物的单位进行了2次检查,对符合安全生产的两江、五通鞭炮厂发 给生产许可证, 给329家鞭炮销售户发给销售许可证。1987年,通过安全检查收缴违反管理 条例的炸药1320公斤,雷管4262枚,导火索3809米。1988年,对全县70个使用爆炸物品的单 位进行了两次安全检查。大律采石场和五通鞭炮厂均违反操作规程,分别责令其停业整顿。 1989年, 通过安全检查,销毁地雷4枚,炸药200公斤,雷管1.2万发,硝酸钾4500公斤,黑 色炸药500公斤,鞭炮2万件。还对违法倒卖和私自销售鞭炮的不法分子给予罚款处理。
   整顿和健全基层治安保卫组织
   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全县各区、乡普遍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1954年,灵川并入临 桂后,全县17个区、181个乡、3个镇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有正、副主任289名,委员996 名。农业合作化后,全县185个乡(镇) 21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设立治保会,有主任185名,副 主任220名, 委员1605名。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原乡人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转为人民公社 治安保卫委员会, 大队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生产队设治保小组,全县有正、副治保主任728 名,委员1902名。县每年召开1~2次治保主任会议,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法令和治保业 务,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布置任务,使基层治保组织在领导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农村社 会治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80年代普遍推行治安责任制后,县公安饥关每年都分期分批对基层治保组织进行整顿, 并在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以及暂住人口和特种行业户中建立治保会。1990年,全县有基 层治安保卫委员会212个,治保主任及委员832名。其中起作用的治保会139个,占65.57%; 起作用的委员554名,占66.59%。年内协助侦破刑事案件57起,协助处理治安案件3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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