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第一节 世兵制 募兵制
世兵制
清初至光绪末年实行世业兵役制。顺治八年(1651年)广西设绿营,营兵招本地人,被招 入伍者终身为兵。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余丁由营给予一定的银粮收养,年满16岁后,即 可考补缺额。士出兵家,世代相袭,以兵为业。其家不事农工商贾,专靠薪饷维持生活,不 应其他差役。士兵年满50岁不能从事差役和操练后退伍,不再吃军粮。
募兵制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于绿营之外另设防军,实行雇用招收办法募集兵员。招募对 象为本地人或有原籍证明担保的外地人(不收外来无籍人)。应募者自行到募兵营(站)报名, 即可入伍。应募者多为无计谋生的平民和农民,入伍后不能自由退伍,亦无明确的服役年限。
民国元年至21年(1912~1932年),仍沿用募兵制,但因战乱频繁,兵员招募日益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