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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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第三节 志愿兵制


   解放后,1950~1953年,实行志愿兵制。男女青年,年满18岁,政治历史清楚,身体健 康,均可自愿报名参军或报考军校。志愿兵实行供给制,服役年限不受限制。广大青年及亲 属视志愿参军入伍为光荣。抗美援朝期间,全县男女青年踊跃报名入伍,出现父母送子女, 妻子送丈夫参军的热烈场面。1950年,全县征志愿兵1200名,1951年征27名,1952年未征, 1953年征38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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