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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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第二节 社学 义学 私塾


   社学
   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 设社学2所,一所在桂林宁远门外富义桥下,一所在西乡两 江口,教育15岁以下儿童。
   义学
   亦称义塾、 书塾, 是清代一种免费让贫家子弟接受初等教育的学校。 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临桂知县张遴奉广西布政使之命,在桂林宁远门内首建义学1所。五十四年(1715年), 广西巡抚金鉷令在县内各图建义学17所。雍正九年(1731年),巡抚金鉷再令知县骆为香在县 境东、南、西各图增建和复建义学20所。十年(1732年)令桂林同知徐德秩在拱辰门外增建义 学1所。同年,名臣陈宏谋在家乡西乡横山村办义学1所。乾隆年间(1736~1795年),义学曾 减至11所。官府每年从府学和县学中选择品学兼优的生员担任教师。嘉庆年间 (1796~1820 年) ,巡抚成格复修义学,在城内的有蒙泉、兑泽、爱日、培风义学。光绪九年(1883年), 巡抚倪文蔚创立清节堂,内设义学2所,专门教育节妇子弟。十年(1884年) ,巡抚徐延旭在 宣讲堂内设义学1所。二十四年(1898年) 巡抚黄槐森在就日门、东门外、东洲、左营、桂林 营各设义学1所。
   私塾
   县境私塾始于何时无考。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较大的圩镇、村屯已设有私塾。家族在 祠堂办的族塾,村人共办的村塾,富绅家设的家塾以及塾师收徒开馆的馆塾几种形式并存。 清末至民国初,临桂有私塾119所。民国24年(1935年)当局开始对私塾采取限制、转化措施, 或改组为小学, 或督令改良教授方法及增设算术。这年临桂县经政府登记的私塾有8所,学 童126人;义宁县经登记的私塾有15所,学童224人。僻远地区尚有部分私塾躲避登记或漏登 记。此后,随着国民基础学校的发展,私塾逐渐减少。解放初山区尚有少量私塾存在,50年 代中期才完全被小学取代。
   学制
   社学、义学修业年限无统一规定,一般以各科课本教授完竣为结业。私塾修业时间最长 者以读完较高课程,参加童试录取入府学、县学为限。但不少学生在粗通文墨,能应付社会 交际后即辍学。清末废科举后,修业年限一般在3~6年之间。
   教学
   明清时的社学、义学采用个别教授方法,“集閭里之童子而教之,或诵经书,或肄习制 义,勤加讲解”,偏重于教会学生读书识字。清至民国时期的私塾,通常为一塾一师,学生 年龄大小、人数多少不等。课堂采用复式教学,个别传授,教师督促学生死记硬背,背不下 来的以责打处罚。学生启蒙一般教授《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传家宝》、 《传家训》,女生增读《四字女经》。从师3~4年后开讲“四书”、“五经”、《幼学琼林》 等,以讲解生字词为主,兼传授对联和各种应用文作法。程度较高的学生,还课诵经书,肄 习八股文、试帖诗。民国时期政府督令改良私塾,一些私塾增设了《国语》、《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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