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 第四节 教育改革
学制
幼儿园 民国22年(1933年)推行国民基础教育,规定4足岁至未满8足岁儿童入幼稚园, 不久改为4足岁至未满6足岁。学制2年,幼儿每日在园6小时。解放后,农业社和生产大队、 小队办的幼儿园,招生年龄在3~6岁之间,儿童在园无年限规定。1958~1968年,县幼儿园 招收3~6周岁儿童入园,按年龄大小分设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实 行全托寄宿制, 儿童每日在园24小时,学制三年。1977年重建县幼儿园,规定3周岁以上儿 童入园。 学制3年,为全日制,幼儿每日在园9小时。1982年后小学附设学前班,招收6周岁 儿童入学。县幼儿园招生年龄略有提早,2.5周岁儿童即可入园。
小学 清末, 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凡年满7岁儿童均可免试免费 入初等小学堂,毕业后升入高等小学堂肄业。
民国2年(1913年)改制为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12年县属小学统一改为6年制,实 行“四、二”分段,即初小4年,高小2年。民国初年至21年实行秋季始业。初等小学为义务 教育, 国民政府规定6~13周岁儿童不分男女均应受初等小学教育。入高等小学须初等小学 毕业。22年,广西推行国民基础教育,改为春秋两季始业,学制不变。
1950年后仍沿用6年制,实行“四、二”分段,存秋两季招生。满7周岁儿童即可入学, 不举行入学考试;处级小学毕业学生经考试择优录取升入高级小学。1952年改行秋季招生, 并延续至今。1968年9月,全县小学实行5年制,取消初、高小分段。完全小学附设有初中班 的, 实行“五、 二”学制,即小学5年,初中2年。1978年小学附设初中班改为三年学制。 1984年9月,小学改为6年学制(不分段),当年开始招收6年制新生。1980年原有的5年制学生 全部毕业,全县实现小学6年一贯制。
中学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桂林府中学堂开办初期分设4班,两班4年毕业,两班5 年毕业。 后按《奏定中学堂章程》定为5年毕业,由高等小学堂毕业生升入肄业;高等小学 堂毕业生数超过招生名额,则须经考试后选取入学;无小学毕业文凭的,经过招考程度及格 亦准入学。
民国2年(1913年)桂林县中学、桂林县立桂山中学定学制为4年,秋季始业。12年按省教 育厅指示,改行“三三新学制”,即初中修业3年,高中修业3年。17年桂林县各中学按省教 育厅《中学暂行条例》 规定,曾一度试行分科教学,采用学分制,学生以修满180学分为毕 业。22年改为春秋两季始业。25年和29年建立的桂林县立国民中学和义宁、龙胜两县联立国 民中学均定学制为两年(只办前期班) 。30年省立临桂初级中学定学制3年。35年临桂县、义 宁县3所初级中学学制均为3年。民国时期初级中学入学资格为高级小学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历 者, 入学年龄13岁以上19岁以下。入学考试国文、算术2科,17年增考三民主义,非高小毕 业生另加考历史、地理。
1950~1966年初级中学学制为3年, 完全中学实行三三分段制, 即高、初中各为3年。 1952年秋停止春秋两季招生,改为每年秋季招生。学生入学年龄为初中13~18岁,高中16~ 22岁,新生经统一考试录取。初中招收高级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考试语文、算术。 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考试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1966~1967年,学校“停课闹革命”,各中学停止招生。1968年秋,高、初中学制改为 二二分段制, 即高、初中各修业2年。同时取消了考试招生制度,改为推荐与选拔相结合, 根据学生的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和本人政治表现、健康状况、文化基础等方面考 查录取。
1978年中学恢复考试招生制度,初、高中分别从小学、初中毕业生中招考录取新生。同 年初中恢复3年学制。1981年高中恢复3年学制,至1984年全县中学改制完成。初、高中招生 考试科目、入学年龄与1965年前基本相同,但报考高中加试生理卫生 (不计入升学成绩) 。 1989年,自治区教委决定:区辖五市初中毕业年级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一的会考,临 桂属市辖县也参加会考,考试科目有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生理卫生。
课程设置
幼儿园 民国14年(1925年),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教学科目设识字(看图识字)、 数数、讲故事、儿歌、游戏、图画、手工,高年级适当参加种植活动,教材多由教师自行选 编。18年增设社会和自然课。25年后,各幼稚园统一采用教育部审定的课本,开设课程有升 旗、讲故事、国语、算术、写字、常识、自然、图画、演讲、唱游、手工等。抗日战争时期, 采用广西自编的幼儿教材,课程基本相同。
50年代,农业社、生产队办的幼儿园一般为混合班,以照管孩子为主。幼儿在园,多为 自由活动,间或教学话、数数、唱歌、游戏。1958~1959年大跃进时期,县幼儿园的计算课 教至积为百以内的乘法,增加汉语拼音和注音识字等,1960年后修正。“文化大革命”期间 “红幼班”仍为混合班,注重“三忠于”、“四无限”教育。语言课教读“毛主席语录”和 政治口号;音乐课唱“语录歌”,跳“忠字舞”;体育改为军事体育。此外还增设思想教育 课,讲革命故事,开“批判会”,有时选读报纸文章。
1977年后,县城、公社所在地幼儿园,重视幼儿营养保健,注意开发智力和培养能力, 分大、中、小班教学。每周课时大班14节,中班12节,小班8节。中午午睡3小时。课程有语 言(包括讲故事、读儿歌等)、计算、音乐、体育、美工、常识、游戏。1981年后,根据教育 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县幼儿园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统编教材进行教学。
小学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临桂两等小学堂的教授科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 文学(初小为文字)、算学、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每周授课时数以36小时为 限。
民国元年 (1912年) ,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 (女生),高等小学增设本国历史、地理、理科、农业(或商业)、英语(列为随意科)。22~29 年,国民基础学校前期和后期班(初小)开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工作、集团活动,每 周授课分别为1410和1770分钟;高级班(高小)开设国语、算术、社会、自然、体育、美术、 劳作、音乐和集团活动,每周授课1920分钟。35~38年,小学设置科目有国语、算术、自然、 社会、党义、劳作、音乐、图画、体育和童子军训练,均采用国定和经教育部审定的教材。
解放后,取消党义和童子军训练等科目。1950年,教材采用上海大东书局、上海联合出 版社或中原新华书店印行的课本。1952年,按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开设课程有 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图画、音乐。开始使用教育部审定或改编的新教材。 1955年增设手工劳动。1963年增设周会和生产常识。
1966年秋学校卷入“文化大革命”,原教材被废除,各校以毛泽东著作、《毛主席语录》、 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为主要教材进行教学。1968年后统一使用自治 区编的九年制(小学五年,中学四年)语文、算术、常识试用教材。
1977年毛泽东思想课改为政治课,每周增设一节革命文艺。1978年恢复“文化大革命” 前课程,并使用教育部统编的十年制(小学五年,中学五年) 试用教材。1984年开始实行6年 制小学课程方案,科目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地理、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和 劳动。
1984~1990年全日制小学(六年制)课程设置及授课时数表

注:①每节课40分钟。
②语文包括:讲读、作文、写字、说话。
中学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桂林府中学堂开设科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 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理化、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共12门,教材为文言文。 每周授课时数36小时。
民国2年(1913年) ,中学开设课程有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 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共14门。各科采用教育部指定商务印书馆 和中华书局出版的国定本和审定本共和制新教材。12年改修身为公民,各科教材改为语体文。 高级中学分普通科和职业科分别设课。18年增设党义课,初中加授童子军课,高中加授军训。 26年桂林县立国民中学开设的课程有公民训练、农村建设概要、劳作、青年军训、国文、历 史、地理、算学、自然(包括生物、生理卫生、理化常识)、艺术。36~39年县内中学未分文 理,开设主要学科有公民、国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军 训。
50年代初,初级中学开设课程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地理、历 史、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均采用中央教育部审定或指定的教材。1953年增设中国革命 常识。1956年中国革命常识改为政治常识,初中三年级增设工农业生产知识。1957年工农业 生产知识改为农业基础知识。1958年增设劳动课,政治常识改为社会主义教育。同年,会仙 中学高中部除不设音乐、图画外,其余科目与初中相同。1961~1965年,初中课程同前,高 中不设音乐、图画,另设选修课。各中学生产劳动为全年1个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学全部停课。1968年底新招初、高中学生恢复上课。 政治、语文以毛泽东著作、《毛主席语录》、毛泽东诗词,以及“两报一刊”(《人民日报》、 《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 的社论文章为主要教材。早读改为“天天读”,体育课改为 军事体育,音乐、图画改为革命文艺。1969年秋各中学开始使用自治区编试用教材,在突出 政治的前提下,以“革命”和生产的需要安排教学。高、初中设毛泽东思想教育、数学、工 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军体、劳动,部分学校还设英语。1972年高、初中均开设政治、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农业基础知识、军体、音乐、劳动,高中和部分初中开设英语。
1973年恢复使用全国统一教材,初中开设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物理、化学、中国 历史、中国地理、生物、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劳动14门课。高中从二年级起实行 文、理分科设班进行教学。政治、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为公共课,文科班另设历史、地 理,理科班另设物理、化学、生物。
1981~1990年全日制中学课程及授课时数表
单位:节

思想教育
清末的新学堂,提倡“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以孔孟之道为准则,向学生 施行封建伦理教育。民国元年(1912年)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17年确定 教育宗旨为“三民主义的教育”,并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作为学生必须信守的准则。 28年,蒋介石提出将“四维八德”(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各校校 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饬令对学生进行“一个党(国民党)、一个主义(三民主义)、 一个领袖(蒋介石)”的教育。
解放后,50年代即对学生进行无产阶级世界观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人生观教 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各学校把对学生进行 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1958年执行“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 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1966~1976 年“文化大革命”10年中,政治教育大搞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大批“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 威”,反击“右倾回潮”和“右倾翻案风”,在学生中批判“小绵羊”,鼓励充当“头上长 角,身上长刺”的“反潮流勇士”。1978年后,重新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并针对为“四个现 代化”培养人才的需要,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四项基 本原则教育、“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等。
教学方法
幼儿园 民国时期,幼稚园分高、低两个年级,按单元进行教学。教师指导看图识字, 教师讲故事后由学生复述主要内容。唱歌、游戏由教师弹脚踏风琴指挥。美术、手工劳作课 在教师示范下,让学生模仿操作剪贴。民国14年(1925年)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曾设 过一间小黑房,用来惩罚大班顽皮学生。
解放后,50~60年代,农业社、生产队办的幼儿园以看管孩子为主,教学无统一要求。 80年代,县城、公社(乡镇)所在地幼儿园按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开展教学, 注意开发智力和培养能力。坚持直观教学,将上课、游戏、体育、劳动、绘画、郊游、参观 和日常生活等紧密结合,以游戏为基本形式,让学生玩中带学,手脑并用,寓教育于各项活 动之中。
中小学 清末的新学堂,废除了私塾的复式组合、个别传授的形式,仿照欧美实行班级 制教学。
民国时期,教学普遍偏重注入式,国文逐句逐段讲解,要求学生熟读或背诵;数、理、 化等科讲解和演示相结合,要求学生牢记公式、定理。不少教师课堂教学计划性较差,上课 时逐章逐节往下讲,时间到便中断下课,下节课又从中断处讲起。民国20年(1931年)建立视 导制度,提出用启发式、问答式、自学辅导式等教学方法,并要求小学“低年级采用注入式, 中年级采用问答式,高年级采用启发式”。但在一般学校中仍以死记硬背为主,只有部分教 师重视实践和实验,注重多练多作。22~29年,广西开展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曾在国民基础 学校(小学)推行“小先生制”,运用“互教共学”、“以做为学”、“教训合一”三者结合 的集体教育方法;在国民中学推行“从做中教,做中学,期能一面学,一面用”的教学方法。
解放后,逐步改注入式为启发式。1953年学校建立教研组和备课组,学习苏联教学经验, 开展互相听课、评教评学等教学研究活动。按照凯洛夫提出的“五个原则” (直观性、自觉 性与积极性、系统性与一贯性、量力性、巩固性原则)和课堂教学的“五个环节”(组织教学、 检查复习、讲授新课、巩固新知、布置作业) 备课和组织教学。1955年县文教科设教学研究 室,负责指导各小学教学研究工作。1956年,以区为单位,以中心校或较集中的乡村小学为 中心,成立各种教学研究组和备课站。同期,县内各中学也开展学习苏联经验的教研活动。 1958~1959年,在“教育大革命”的形势下,小学曾以公社为单位集中重新编班教学。中、 小学均出现一课时教完一单元教材,甚至几天上完一本书的“卫星课”,作业量增多。1961 年,纠正了“大跃进”年代违反教学规律的做法。1963年后,以毛泽东的“十大教授法”为 指导,探索和推广“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注意突出政治和 抓重点、难点,精讲多练。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小学“停课闹革命”,教学停顿。1967年和1968年 秋,小学、中学分别恢复上课后,着力于“斗、批、改”,过去一切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被 全盘否定。工农兵“占领讲台”,师生走出校门“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 产阶级”。课堂教学突出政治和阶级斗争,讲课前后读毛主席语录,以阶级斗争内容编数学 应用题等等。但在具体知识的传授中,不少教师实际上仍部分地沿用“文化大革命”前形成 的教学方法。1972~1976年,县城小学(一小) 和一些公社所在地小学曾试验将“笔(算) 珠 (算)结合”应用于数学教学。由于传统的珠算方法与笔算方法差异太大,难以有机结合,各 校试教一段时间后先后终止。
1979年后,各校教研组织恢复正常活动,大抓“双基”教学,注重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 主导作用,探索启发式教学。50年代流行的苏联教学模式仍被借鉴。1986年,开始在县城第 一、第二小学进行珠算、笔算、口算“三算”结合的数学教学试验。其中的珠算摒弃了依口 诀拨珠的传统计算方法,将加法简化为“直加”、“加五减凑”、“减补进一”和“加补凑 减五进一”;减法简化为“直减”、“加凑减五”,“退一加补”和“退一加五减补凑”。 由于将珠算、笔算、口算的计算方法相统一,教学时学生眼、脑、手、口并用,从而达到从 动作思维到具体形象思维再到抽象逻辑思维逐步深化的效果,符合小学生的认识规律。1987 年,在县城第一小学、县城第二小学、六塘中心小学、五通中心小学、会仙中心小学、渡头 中心小学、两江中心小学进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语文教学实验。其特点是用直呼音 节的方法进行汉语拼音教学,节省出大量时间进行组词、扩词和造句等能力训练。一些教师 还用“汉字夹拼音”的方法,从一、二年级开始引导学生学习写日记或短文,经对比表明, 实验班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均比非实验班学生显现出明显优势。 同年, “三算”结合的数学教学试验开始向乡镇小学推广,至1990年全县各中心小学的一、二年级 均已从事这项教学实验。同期,电影放映机、电视机、录音机、电子计算机也先后引进中学 课堂教学。
几十年来,教育工作者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讲读法、实习法、练习法、演示实验 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