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 第二节 高等自学考试
1984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凡未达大专学历的中、小学教师,以及行政和企事 业单位的干部、工人,不限年龄、学历、名额,报名后均可参加考试。县教育局成人教育股 负责接纳报名、 分发教材和组织考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考试1次,开考的专业先 后有:党政、汉语言文学、英语、政教、哲学、数学、统计、工业经济管理、法律、会计、 财政、税收、政治管理、行政管理、海关管理、新闻、法律司法、机电一体化工程等。考试 及格者由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学院、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江西财经大学、上海海 关专科学校等主考院校发给大专毕业文凭。
1984~1990年高等自学考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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