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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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第一节 机构


   临桂由唐至明未建教育行政机构。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县学建教谕署,学署成为县学 的教育行政机关, 县学教谕既是教育行政长官,又是学校的教师。县学还设训导1人,为教 谕的助理。光绪三十年(1904年)撤学署设学务公所,负责办理新学堂。三十二年(1906年), 学务公所改为劝学所,设总董1人。
   民国4年(1915年),桂林县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2~4人。10年,劝学所改为督学局, 不久仍改为劝学所。12年撤劝学所设教育局。22年裁局设科,称第三科。29年临桂县与桂林 市分治,县第三科有科长1人,科员9人,办事员6人,国术指导员2人,成人教育视导员2人。 30年增设督学数名。
   1950年春县设教育科。 1952年7月撤教育科设立文教科。1956年10月撤文教科复设教育 科。1958年3月,教育科、文化科合并成立文教局。1963年6月撤局复设教育科。1966年教育 科、文化科再次合并成立文教局。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局机构瘫痪。1969年7月, 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下设文教小组,管理文化教育。1972年6月恢复文教局。1979年9月,撤 消文教局成立教育局。1990年,教育局内设有办公室、普通教育股、成人教育股、计划财务 股、人事股、教研室、职称改革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有行政人员11人, 事业人员49人。14个乡镇教育组各有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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