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 第三节 档案
1956年12月成立县委档案室,1957年2月成立县人委档案室,各配备工作员1人,室址在 桂林市万寿巷。1959年合并县委、县人委档案室成立档案科、馆(科馆合一),有工作员2人。 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冲击档案馆停止业务活动。70年代迁至县城人民大道45号。1985年 迁至临政路县委院内。1988年5月设档案局(局、馆合一)。1990年档案局(馆)有工作员7人。
1957年后,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陆续设立档案室或档案柜,订立文书处理 立卷工作制度,由秘书或文书负责档案的管理和整理上交。1980年后,大部分工厂、科研所、 农技站建立了科技档案室,有专职或兼职干部管理科技档案工作。
搜集整理
1956年有档案512卷。 1957年4月抽调54人,1958年6月抽凋72人,1958年12月至1959年 春抽调975人, 3次搜集整理民国及解放以来的积存文件。 1959年底馆藏档案增至4096卷。 1964年在县直72个单位和9个区、 115个公社清理1950~1963年积存文件414万份,立卷3619 卷。 1965年鉴定档案2465卷,去粗存精保存1987卷。1966年鉴定“四清”运动挡案立卷707 卷。 1970年对馆藏10041卷档案再次鉴定、整理后保存3045卷。1980年分片集中机关单位和 各公社秘书清理积存文件,健全了机关单位档案室和立卷归档制度。1985年,县直机关、厂 矿、 乡镇、学校共78个单位立卷交档案馆的档案6678卷,其中民国旧政权档案366卷,处理 “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档案93卷。1990年,馆藏档案共119个全宗2万卷,资料7238册。
部分年份县档案馆人员及馆藏档案情况表

保管利用
保管 1959年建立档案科时,有库房2个,面积40多平方米。1984年投资7万元建成档案 馆楼房1座, 总面积556平方米, 库房面积400平方米。 1988年对全部档案进行药物杀虫。 1989年购置铁皮档案柜50组,灭火器材3套,排风机3台,去湿机2台。1990年购置复印机1台, 去湿机2台。
利用 1958~1965年,每年平均接待利用者142人(次),调阅档案289卷。1983~1990年, 每年平均接待利用者458人(次) ,调阅档案2876卷。“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档案工作主 要为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服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档案的利用主要为落实党的各项 政策服务和为生产建设、科学研究、编史修志等各项工作服务。1979年为平反错划右派冤案, 有关人员从历史案卷中查找证据,帮助89人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1986~1990年,为县志办 公室和各部门修志人员提供档案1.8万卷(次) ,为县党史办公室和《临桂县组织史》编写人 员提供档案1.5万卷(次)。此外在解决山场土地纠纷,评定职称职级,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 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证明工龄等方面,也有不少人利用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