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第五节 地方病和其他疾病防治
地方病防治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 俗称“泡颈病” ,多发于山区和丘陵地带。1958、1974和1984年3 次普查,全县发现患者17709人。南边山、茶洞、宛田、保宁4公社(乡)为高发病区,患病率 分别为27.51%、24.5%、23%和13%。1974年开始对4个高发病公社山区群众免费供碘掺拌 食盐。1981年对发病最严重的保宁公社浔江大队进行病因调查,检查2580人,检出患者1151 人, 患病率达44.61%;采血、尿标本45份作血清蛋白结合碘及尿碘测定,甲状腺素低于正 常值,甲状腺碘131吸收率高于正常值;测定井水17处,仅一处含碘达15毫克每升(饮用此井 水的自然村基本无地甲病),其余井水含碘量均在1.0毫克每升以下。1974~1985年,全县累 计食用碘盐达6901人, 服甲状腺片1万人,投放碘管1009户,并对严重患者进行碘油注射治 疗。 1985年后未发现新患者。1987年经自治区、桂林市验收,高发区患病率降至2.12%,7 ~14岁儿童腺肿率降为12.85%,达到国家地方病防治办公室颁布的基本控制标准。
克汀病 1958、1974和1984年普查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时,全县发现散在克汀病 (地方性 呆小病) 患者44人。其中保宁浔江村16人,均属神经型,亦为缺碘所致。在群防群治甲状腺 肿的同时,给予适当治疗。
“新四病”防治
1959年国民经济出现困难,因营养缺乏已有人患浮肿病。县、公社即拔给黄豆、白酒及 药物进行治疗。 1960年经济困难加剧, 浮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和小儿营养不良 (统称 “新四病”)患者达42671人(含灵川)。在县委、县人委统一布署下,各公社、大队建立营养 食堂。1961年3月,全县(含灵川)“新四病”患者增至9万多人。县组织医务人员和卫校师生 290人,生产队卫生员及民间医生978人开展救治。重症者在公社疗养院集中治疗,轻症者在 大队或生产队集中治疗。除供给粮食及营养品外,各公社还以鸡血藤、土杜仲、五加皮、黄 精、首乌等中草药自制成丸、散和糖浆给患者服用。对子宫脱垂患者还给予甘油、无水酒精 宫颈旁注射治疗。 全年集中治疗“新四病”患者3.64万人,治愈34713人。此后继续开展对 “新四病”的治疗,将治疗药物和营养品、救济物资落实到户到人。1962年患者降至640人, 其中子宫脱垂患者390人,其余250例浮肿、干瘦和小儿营养不良患者多兼患有其他病症,非 单纯缺乏营养所致。1963年后主要对子宫脱垂患者施以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