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目录

530  第二节 院、站管理


   民国期间,县立卫生院设院长兼主任医师1人,乡镇医务所设所长兼主任医师1人,综理 院、所业务。
   解放初期仿苏联“一长制”模式,县卫生院、区卫生所只配1名院(所)长负责行政管理。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吸收卫生技术干部、工人参加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实行领导干部、 卫生技术干部、工人三结合。“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和公社 卫生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各院、站、所配专职党支部书记或政治指导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革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管业务和后勤事务,强调“政治挂帅”、“思想领先”,以政 治思想工作代替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1977~1984年,由党支部(小组)和院、站、所长共同 负责行政管理,各院、站、所逐步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各项规章制度。
   1985年开始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实行中共党组织领导下的院、站长负责制,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实行干部聘用制,工人合同制。全县医院、卫生院共有干部、职工494 人,受聘或签订合同476人,占总人数96.36%;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各院、站分别 向卫生局承包医疗、卫生防疫、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农村卫生、经济收入等各项 任务指标,再由院、站将任务落实到科、组及个人。
   1986年起开展创建“文明卫生院”活动,评比范围包括庭院环境、门诊、急诊、留医、 医技、检测、后勤供应、组织领导几个方面。各医院、卫生院面貌焕然一新,医德医风好转, 医疗质量明显提高。1988年,五通中心卫生院、南边山乡卫生院获桂林市“文明卫生院”称 号。1989年,六塘中心卫生院、宛田瑶族乡卫生院获桂林市“文明卫生院”称号。
   1987年后,各医院、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由原来的按人数拨款改为按全年 任务指标完成比例拨款。各单位可以扩大业务范围,发掘潜力,实行部分工资浮动,按职工 的考工、 考勤、完成定额任务指标情况进行分配。方案实施后,有5个乡镇卫生院增设医疗 点7个。 当年与1986年相比, 全县医院、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22.31%,门诊人 (次) 增长 10.91%。
   1988~1990年,院、站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全县各院、所实行经费包干,人员经 费按1987年末实有人数计算,六塘、会仙、五通卫生院按85%拨给,南边山、四塘、庙岭、 两江、宛田卫生院按90%拨给,茶洞、渡头、保宁卫生院按95%拨给,黄沙卫生院全额拨给, 县医院按80%拨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按全额由县财政拨给。同期按上级指示精神, 在各卫生单位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落实院、站长负责制。各单位中共党组织遵照党的方针 政策对行政事务进行监督,行政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会议按自身的职能实行民主管理。此外, 各医疗卫生单位继1985年以来的卫生改革实践,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干部聘任制、工人合同 制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承包责任制。

正在加载后续目录内容,请稍候......

已到达内容的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