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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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第一节 农民体育


   解放前,境内部分村民在农闲时间开展习武、游泳、下棋等活动。春节期间,有舞狮、 舞龙、耍牌灯等表演。解放后,球类、田径等体育活动在农村逐渐推广,特别是篮球活动颇 受农村青年喜爱。
   武术
   解放前,部分村常组织青年聘师习武。解放后,较长时间停止了习武活动。 1981年, 习武活动在农村又逐渐开展起来。四塘乡塘北村青年聘请广西师范大学一名体育教师当教练, 每周辅导1~2个晚上。庙岭乡嵅陂村习武青年达40余人,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有16名女青年参 加的女子武术队,由本村在解放前学过武术者担任教练。农民习武均在晚上进行,学习内容 有拳术、棍、刀、又、耙、长矛等。1990年,全县组织青年习武的村寨达50多个。
   舞狮
   解放前,每年春节均有舞狮表演。解放后至1979年,此活动基本停止。1980年,保宁乡 牛路村青年率先组织舞狮队。县文化馆派人辅导,当年春节到邻村进行贺年活动。此后,舞 狮表演活动在各村庄逐渐恢复。至1985年,境内各乡、镇均有2~4个舞狮队开展贺年活动。 舞狮队由15~20人组成,贺年时,先逐户舞贺,然后在村中一空坪上进行舞狮表演。双狮表 演动作细腻和谐,主要表演狮子嬉游时的活泼神态,有的还加1~2只小狮子,配合大狮子作 种种动作;单狮表演重于技巧,动作勇猛豪放。舞狮结束,有的还表演武术。1990年春节期 间, 先后有4个舞狮队在临桂镇举行过舞狮、武术表演。其中庙岭乡嵅陂村青年女子舞狮队 在县人民政府大院表演舞狮和武术,观众达1000多人。
   舞龙
   一般在春节期间举行,一支龙灯队由数十至上百人组成,配备有龙1条或一大一小2条, 另有牌灯18~32盏,以及典马、抬盒、旱船和各种鱼、虫、兽散灯若干。舞龙活动均在夜间 开展,龙队在前,牌灯队和散灯队殿后。队伍庞大,灯火辉煌,加上锣鼓声、鞭炮声助兴, 气氛异常热烈。舞龙耗资较大,解放前只有较大的村寨才有能力举办。民国36年(1947年), 六塘圩大耍龙灯,8条街出了7条布龙、1条草龙。每条龙(包括牌灯和散灯)耗费100担米左右, 西水街规定每户捐米不得少于20斤,最多的一户捐1500斤。解放后,较长时间停止了舞龙活 动。1962年春节,茶洞、两江、五通等公社少数村举行舞龙活动,当时公社领导认为舞龙浪 费钱又影响生产,经劝阻中止了活动。1981年,舞龙活动在各地逐渐恢复。1987年,五通、 两江、 保宁、四塘4个乡、镇,开展舞龙活动的达18个村。1989年春节,四塘乡塘北村龙灯 队百余人参加桂林市组织的春节庆祝活动,表演精采,气势宏大,获得奖励。
   篮球
   农村篮球运动是解放后逐渐兴起的。1953年和1956年,境内举办了两次综合运动会,均 设有篮球比赛项目,推动了农村篮球活动的开展。1957年,县为农村培训了80名农民篮球积 极分子,并重点组建两江菜园和渡头河沙两个农民业余篮球队。同年选拔人员组建临桂县农 民男、女篮球队,参加桂林专区农民篮球比赛,男、女队均获第一名,并代表专区参加广西 省举办的农民篮球赛,女队获第二名,男队获第四名。1958年,贯彻自治区“关于积极开展 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示,境内各公社都组建了农民业余篮球队,节假日公社之间开展友谊 赛。 青狮潭水利工地修建简易篮球场8个,工余时间开展打篮球活动,各师、团、营、连之 间经常举行友谊赛,并选拔人员组建了水利工地男、女篮球队。1960~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 篮球活动停止。1962年秋,国民经济好转后,篮球活动逐渐恢复。1965年,境内除居住分散 的山区村、队外,各村都利用晒谷场建起了简易的篮球场,农村青年在工余时间踊跃参加篮 球活动。节假日,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开展篮球友谊赛。农村青年篮球活动至今未衰,尤以 五通镇开展得较好。五通镇于1984、198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自治区农村体育先进单位。
   此外,棋类、游泳、踢毽子、跳绳、拔河、滚铁环、弹玻珠、打陀螺、翻跟斗、踩高脚 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很受青少年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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