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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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第一节 机构


   民国时期,县无体育机构。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教育科(后称文教科)兼管体育工作。 1959年10月,成立临桂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一名县领导兼任,配备体育专职干部2人。 1963年并入教育科,设专人负责群众体育活动。1968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后,由文教小组兼 管体育工作。1972年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机构,主任由县武装部领导兼任,配备体育专职干 部2人。1975年县体委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工作员2人。1990年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主任 1人,副主任1人(兼业余体校副校长),教练员4人,工作员2人,医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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