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 第二节 婚、丧、喜、庆习俗
婚姻
新婚 解放前,境内汉族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也有从穷苦人家买回幼 女(童养媳),供养长大后配子为婚。此外,还有少数指腹为婚、逼婚、骗婚等现象,年青人 逃婚、寻短见等反抗行为时有发生。民国时期联姻程序繁琐,大致如下:
相亲。由媒人向男女两家介绍撮合,然后约定时间、地点相亲。双方在父母或亲属陪同 下会面(一般在圩日)。双方愿意的,男方付资请女方及陪伴人共进午餐,并通过媒人给女方 一个红包,称之为“开口礼”。
合八字。相亲后,男方让媒人带上少量礼金到女方要回生辰,连同男方生辰一起交阴阳 先生“合八字”,如“互不相克”,则择吉日正式向女方送订婚礼。
订婚。亦称“过聘”、“过礼”。男方委托媒人领一个男性青年带彩礼到女家,礼品一 般有两套衣服,两双鞋,以及糖、酒、猪肉等。女方也馈赠衣服1套,帽子1顶,布鞋袜子各 1双,皮带1条作为回礼。若男方悔婚,所送彩礼女方不予退回。若女方悔婚,男方所送彩礼 要如数退还。
报日。亦称“送日子”。男方派媒人将报日单(上写结婚日期)送到女家,如女家没有异 议,即着手准备完婚。
迎亲。在南边山一带,迎亲前新郎要到外公家拜见舅公舅母,然后带祭品到祖坟祭祀。 庙岭一带在迎亲当天由亲友对新郎唱赞美吉祥的贺郎歌。迎亲时男方抬着花轿、抬盒来到新 娘门前,新娘家紧闭大门,经过一阵吹打鼓乐后,从门缝递进一个红包、一只鸡,称为“生 机”。女方接鸡鸣炮,打开大门迎客人进入堂屋就坐,并宴请迎亲客。
哭嫁。新娘出嫁的头一天或当天,换上新衣,佩戴首饰来到厅堂,双手捂面,以歌诉说 难忘父母养育之恩,难舍兄弟姐妹之情,直至嫂嫂扶起好言相劝才结束。
发亲。女家宴过迎亲客,抬出嫁妆,胞兄或堂兄从闺房将新娘背出,伯娘或婶娘在一旁 用米筛遮头。先拜祖宗香火,再拜别长辈,也有由嫂子或姐妹扶着拜别父母。弟弟喂给饭吃。 新娘泪流满面,不忍离别。
送亲。在接亲姑和姐妹们推拥下,新娘上轿。一般人家只备新娘一顶花轿,富有人家接 亲,让新娘的兄长骑马,弟弟也乘一顶轿送亲。到达后,抬盒嫁妆先入男家。男家安排一妇 人手持茶盘,内装染红的米、红包(给新娘)和两个袖子,将轿帘掀开,连撒三把红米扶新娘 下轿。如果新娘不肯下轿,还要给下轿钱。下轿后新郎与新娘从茶盘中各拿一个柚子,在鼓 乐和炮竹声中进入家门。
拜堂。新娘入门时即拜天地、拜高堂和夫妻互拜,然后送入洞房。有的在中堂摆设拜席, 备有酒菜接待受拜者(双方长辈),按辈份先后顺序拜毕,受拜者赠给新郎新娘礼物或红包, 再吹打鼓乐鸣炮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宴宾。 俗称“接大客”。开宴前鸣锣、鸣炮,主人指定陪客2人在家门前迎候,凡来客 均致以鞠躬,并递烟敬茶。席间酒过数巡,再呜锣、呜炮,给中堂上席(坐有女家舅父等)添 上糖果、茶、烟等,然后新郎由人领着向宾客行礼、敬酒。庙岭一带还有“闹亲”的习俗, 送亲的客人故意挑剔男方操办婚宴中的小疏忽,闹得面红耳赤,直到男家陪礼道歉才平息。 平原地区,女客可将宴席上的菜肴打包带回家。
吃和气饭。宴宾后,在洞房内设宴一席,由家婆、伯娘、婶子、媒人等陪同新娘新郎进 餐,其意是吃了“和气饭”今后夫妻、婆媳之间和睦相处。
抬茶。吃和气饭后,新郎新娘双双抬茶盘,按辈份顺序给长辈敬茶,接茶者祝贺小夫妻 恩爱长久,并赠给小量敬茶钱。
洗脚。完婚日晚上,新娘倒水给家公、家婆、丈夫洗脚,还给丈夫换上自己亲手做的布 鞋,以示孝敬和体贴。
闹洞房。婚礼结束后,村上男女青年汇集洞房,提出种种要求戏耍新郎和新娘,直至夜 深尽兴才各自离去。
认井。新娘过门后,翌日第一件事是认井挑水(用水壶或盅象征性地装些而已)。新娘取 回来的水,装一碗放到神台上,有些地区用茶杯或酒杯盛水分别放在大门口、天井、猪栏边, 表示新娘殷勤清白。
回门。新婚翌日,女家派新娘的弟妹或亲属,接新郎新娘回门。男方派人挑上一桌酒菜 随行,以招待女方家族亲友。回门时,庙岭一些地区有“砸郎”的习俗,当新郎到女家村边 时,村上青年人用泥团掷新郎,有意将新郎衣服弄脏,直到新郎进入女家方止。
瑶族婚礼与汉族大抵相同,民国时期瑶族盛行早婚,八九岁由父母包办结婚。婚前两天 祭祀盘王, 请师公和3位不同姓氏的歌童花女来唱《大路歌》、《七围曲》,并打长鼓,跳 盘王舞,给新郎挂“七星灯”,赐给法名,才算继承了盘王根苗可以繁衍儿孙。成婚之日, 新娘不坐轿,新郎不迎亲,先由男方派去鼓乐队及亲属前往女家接亲,再由新娘父母、舅舅 及亲友将新娘陪送到男家。婚宴中舅舅居上席,散席时男方按婚前女家讲定的猪肉数量,如 数交给新娘父亲,再由新娘父亲视亲友赠送礼物的轻重回赠一定数量的猪肉。
回民结婚不贴红对联,不放炮竹。备以鸡、鸭、鱼及牛、羊肉和油炸面食等佳肴招待亲 友。新郎戴礼帽,着长衫,在伴郎陪同下,备轿两乘,骑着马到女家接新娘。新娘头戴凤冠, 由亲属中一位老妇和一个小女孩(俗称“小姣儿”)陪同,分乘两轿到新郎家。男家将松叶从 大门撒至中堂,让新娘踩着进屋。稍后在中堂摆设方桌,放些染红的花生,阿訇坐于桌上方, 新郎新娘立于桌下方,由阿訇验配,后将花生撒给在场亲友。结婚仪式结束,青年男女闹洞 房。
解放后,实施《婚姻法》,废除包办婚姻,实行婚姻自主,提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 青年男女经过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认识,在较长的时间内相互了解,直至感情成熟才到当地 人民政府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婚礼仪式也由繁变简。1952年元月22日,两江区车梁村数对男 女青年在农会干部的主持下举行集体结婚典礼,婚礼结束后秧歌队扭着秧歌将新婚夫妇一一 送进家门。此举为县内婚事新办开创了先例。50年代提倡勤俭节约,婚事从简,新娘已不坐 轿。60年代破“四旧”,结婚不合八字,不唱哭嫁歌,不送彩礼,只宴请少数至亲好友。改 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提高,结婚讲排场,互相攀比之风渐盛。摆酒宴客少的一二十桌,多的达 七八十桌。嫁妆追求高档、时髦,除床上用品和穿戴衣物外,农村结婚还要置电视机、收录 机、电风扇、电饭锅、衣车、自行车等。迎亲要给“奶姆钱”、“上下轿(车)钱”、“过桥 钱”。城镇居民结婚要置彩电、冰箱、双卡收录机(带卡拉OK)、席梦思、煤气炉、高级沙发、 组合柜等。迎亲坐轿车或其他小客车,花费上万元。
再婚 清代,妇女丧夫必须守节终身。民国期间提倡“新生活”和男女平等,寡妇可以 再婚。再嫁者谓之“再醮”,婚事由原夫之亲属主持,所选择门户须经生母同意,嫁时的财 礼概归原夫家。如有孕通常分娩后再嫁,孩子的归属从夫死之日计算,生于7个月内属前夫, 之后属后夫。解放后,在50年代,寡妇再嫁仍有人指责或讥笑,60年代后,基本无人公开指 责和干涉。
人赘 俗称“上门” 。 汉族中招赘者一般为无子户,入赘者多为贫穷男子。宣统三年 (1911年)的《广西民事习惯报告书》述:“赘婿,今之普通招赘者,即古所谓馆甥也……此 种习惯在桂林属之临桂有之……入赘须双方家族同意,由女方筵请一席与男方亲属订立入赘 合同书,各执一份防反悔。”民国时期汉族入赘被认为低人一等,入赘者及其子女不能参与 族人的祭祖活动。入赘礼仪简单,成亲前一天晚上新娘离家到外祖母家住,入赘者先到女家, 从外祖母家接回新娘后举行结婚仪式。解放后,汉族赘婿不再受歧视,也不用改名换姓。
瑶族入赘者经订立契约,改随女方姓氏,便与女方家族同辈以兄弟相称,有权继承家产, 不受歧视。招赘者多为无子户,但也有留女儿招赘,让儿子外出入赘的现象。男女双方都属 新婚的同样举行隆重婚礼。
收养童养媳 清末民初境内收养童养媳之风盛行。收养童养媳的大多为贫苦人家,凡男 方无力娶亲,女方因子女多难以维持生活,经双方父母同意,将6~8岁的女孩给无力娶亲的 男家抚养,待长大到12~13岁时结婚。童养媳往往须操持家务及干重活,受到歧视和虐待。 解放后此俗已革除。
寿诞
三朝 婴儿降生的第三天,外婆、姨妈、舅妈等同来祝贺。外婆除送鸡、糯米外,还有 婴儿新衣、鞋、帽、袜等,也有送背带、甜酒,外加熟盐、胡椒各一小包。主人备办酒宴招 待贺喜的亲友。亲友离去时,以红蛋等食品馈赠。
满月 婴儿降生满一月,外婆邀请亲友同去外孙家吃“满月酒”,以红包、鸡、蛋、布、 米、毛线为礼品。主人设午宴招待。亲友离去时,主人馈赠1块猪肉(约重0.5公斤)。
对岁 生第1胎小孩满1周岁,郎婿请岳父母来家赴宴,岳父转告亲属同往祝贺。来客以 新衣、鞋、帽赠送小孩。客到门前,主人放鞭炮迎接,并备丰盛的菜肴招持。客人告辞时, 如生男孩,主人赠送猪肉、松糕各1块;如生女孩,则馈赠一小包大米。
贺寿 民国时期子孙兴旺的老人,60岁生日要庆祝一番,以后每10年一次,称做大寿, 规模大而隆重。至亲请唢呐抬抬盒前往贺寿,赠送礼物有金字寿幛、寿衣、寿鞋、寿袜、寿 酒、寿面、寿糖等。其他亲友来宾送过堂彩、对联、镜屏等。如做寿者夫妇均高龄健在,称 做双寿。请来鼓乐伴奏,先由儿子、儿媳、孙辈等次序分别叩拜,随后由亲友来宾拜寿。拜 毕,众宾客就席开宴,并由儿子儿媳妇分别向男女客敬酒表示谢意。宴席结束,唢呐队吹奏 唢呐送亲友离去。解放后仍兴此俗,但革除了叩拜礼仪,老人寿诞之日嫡亲欢聚祝贺,宴请 三几席即可。
丧葬
病人临终前,子女须及时赶回听取老人临终遗嘱。气绝后放鞭炮“送终”,然后向亲友 报丧。入殓前以袖叶煮水或用温水为死者沐浴,请理发匠剃头,拿孝子穿过的内衣给亡人贴 身,再着三件或五、七、九件衣(穿单不穿双)。然后由长子捧头次子捧脚在嫡亲的协助下将 亡人入殓,虚盖棺盖,设灵堂于中堂。瑶族给死者穿戴民族服饰,其他与汉族大同小异。属 非正常死亡者,如跌、打、抢杀、虎咬、溺水死者,均不能置灵柩于家中,只能在屋外设灵 吊祭。
富有人家孝子穿白长衫,戴白帽,穿白鞋,一般的人家头缠白布下垂于足,谓之重孝。 直系亲属晚辈头扎短白布,均由丧家发给。瑶族从此时起丧家晚辈一律斋戒素食到下葬后。 民国时, 富有人家要请道士给死者超度亡灵, 贫苦人家只作简单香纸供奉。瑶族要为死者 “烧灵”,即由师公向天地神灵、盘王、祖先诉述死者生平,祈求保佑少受地狱之苦。生活 贫苦和无后嗣的人家不“烧灵”。下葬前,丧家亲友前来吊祭,富有者则请唢呐参与吊祭和 送葬活动。 出殡时, 长子手捧灵牌,山区孝女拿火把和引路鸡走在灵柩前,灵柩后专人撒 “买路钱纸”、放鞭炮。
葬后第二天,丧家请外家亲属同到坟上复土,丧家办几桌酒席招待。退去孝服后将死者 遗物分给亲属,以糯米粽子分给近邻各户,此后丧者家属才可以进入外人住房。瑶族在死者 下葬的第二天起,子女要连续3个早上为亡人送洗脸水,第一天送到坟上,第二天送至中途, 第三天送到大门口。 无复土退服之俗。母亲去世守孝3年,父亲去世守孝三年或两年半。孝 子在49天内不理发。
回族老人去世后置于中堂,用大帐幔罩盖。出门当天用浴盆给死者沐浴,沐浴后将白布 裹于死者全身,罩以木匣,再由阿訇主持殡埋。入土后仰卧,头北脚南,面部向西方。坟呈 长方形。葬毕,匣罩抬回清真寺卡夫房。
瑶族“度戒”
亦称“承宗”仪式,对象为一些家境较好的瑶族男性青年。 “度戒”有“文度” (小 度)和“武度”(大度)之分。“文度”是追忆历史,纪念“盘王”,让受戒者继承民族传统; “武度”要经过“上刀梯”、“过火海”、睡“阴床”等考验,其意为人生道路险恶,经受 了这些锻炼,才能克服困难和险阻,勇往直前。受戒者称“师男”,度戒前一个月开始沐浴, 每天1次, 有妻者需分居。择定日期一到,全家及所有帮忙人员全部沐浴封斋,可饮酒,男 女分宿,外人严禁进屋。前三天“文度”,由师公喃经清天府、地府、阳间、水府之神,赐 给法名,告戒从善做人,并具结画押;后三天“武度”,择门前空地扎起丈余高木楼 (称刀 梯楼),将磨得锋利的18把柴刀,分别按×字型扎成9级刀梯。师男在引度师的带领下,赤脚 踩在刀口上逐级上爬。师男下楼后跪在地上,双手接住师公从楼上抛下的木刻玉皇大帝四方 印一枚。其后在堂屋把10数块烧红的火砖摆成一行,由师公引师男赤脚从火砖走过,称“过 火海”。有些地区不过“火海”,将打碎的犁头烧红给师男用口含。接着睡“阴床”。在堂 上垫一草席,师男仰卧于草席上,用白布盖其全身,师公诵经文使其昏昏入睡、口出泡沫, 呈艰辛疲劳、魂不附体状。经一个时辰后师公诵经使其苏醒,其意为经受系列危险及痛苦, 功夫已成,其后即可堂堂正正做人,仪式至此结束。邓姓瑶族不搞“武度”,不睡“阴床”, 只搞“文度”,由师公赐与法名即可。
“度戒”结束开斋,嫡系亲属携礼祝贺。祭供的全猪除送给师公及至亲者一部分外,其 余用来宴请亲友,表示祭祀虔诚,吉祥如意。
此俗因耗资较大,一般选择丰收之年举行,且以“小度”为多,解放后已不多见。近几 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小度”时有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