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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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第五节 交际习俗


   认老庚
   在山区群众中盛行。 两人彼此信任, 年龄相同或相仿,双方有意,同吃一顿饭便确定 “老庚”关系,成为交情最深的朋友,有的情谊深笃几代相传。汉族与瑶族之间互认老庚的 也不少,解放后仍盛兴不衰。
   拜寄
   民国时期凡小孩病痛多,经算命先生推算,要拜“寄爹”“寄娘”或树、水、田、石等 物以期消灾。拜寄人者由寄父母另取名,拜寄物者以物取名为树生、水生、田生、石生等。 解放后在山区和边远地区仍有拜寄之俗。
   结拜
   渡头、两江、庙岭、四塘、会仙、六塘等乡镇农村中流行结拜“十兄弟”和“十姐妹” 的习俗。结拜“十兄弟”的为男性青年,人数10人左右,四塘一带兴9人,取“长久”之意。 解放前,渡头乡的“十兄弟”每人凑谷2~3斗作本,每年春夏粮荒时借出,秋后以四成利息 收回,然后用利息聚餐一次。解放后均改为凑钱聚餐,每年一至数次不等。“十兄弟”中无 论谁结婚,其余兄弟皆前往祝贺,至每位弟兄都娶亲后,这种来往形式便结束。结拜“十姐 妹”的为女性青年,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或九月九日凑钱聚餐一次。“十姐妹”中无论谁 出嫁,其余姐妹皆前往送亲。各自都生了孩子后,这种交往形式自行终止。
   互借互助
   农民之间互借钱、粮,不立据、不收利息,秋后一般如数付还;山区瑶族建新房除木料、 瓦、工匠钱自备外,平整屋基、砍运木料、运瓦、竖柱、上桁条、钉瓦搁、盖瓦等均为村邻 相互帮工,房主供给中、晚餐,有饭有酒,荤菜多少不讲究。此外,还流行一种长期性借贷: 有些贫困人家娶媳妇办酒席几十桌,花费大,须向亲友、近邻相好者(有子尚年幼之家)求助 钱、粮、猪肉,在婚期10个月前讲定数量,至婚期支取。所借钱、谷或猪肉由双方记帐,不 立据,不要利息,若干年后借出家儿子长大娶亲时再如数索还。此俗在民国时期盛行,解放 后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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