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 第一节 佛教
清以前佛教在县境盛行,六塘洪恩寺、会仙石门庵、庙岭斋公岩的观音殿、静乐庵等均 有和尚、尼姑居住活动。每逢庙会,各寺庙紫烟缭绕,善男信女前来进香求签,甚是热闹。 民国14年(1925年)广西省当局提倡破除迷信捣毁菩萨,并将圩镇、村庄附近的寺庙改建为学 校,但仍有部分教徒坚持宗教活动。1956年统计,全县有和尚、尼姑22人(含灵川),其中一 区2人, 六区10人,十三区4人,十七区6人。“文化大革命”初期破“四旧”,各处庙宇、 佛像、碑刻遭到严重毁坏,和尚、尼姑相继还俗。此后,佛教活动在县境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