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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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二节 合作化


   互助组
   土地改革以后,一些贫、雇农由于家底薄、劳力缺,无力抗拒天灾。
   1951年, 根据广大农民要求组织季节性互助组3736个, 参加农户14399户, 占总农户 31.1%。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开始组织常 年互助组337个, 参加农户1598户,占总农户3.35%;季节性互助组增加到3854个,参加农 户15002户, 占总农户31.45%。1953年,常年互助组增加到373个,参加农户2021户,占总 农户4.21%。另有季节性互助组4981个,参加农户32254户,占总农户67.15%。1954年,常 年互助组达到3715个,参加农户24250户,占总农户50.19%;季节性互助组2642个,参加农 户14211户,占总农户29.41%。
   互助组的七地、耕牛、农具属私人所有,分户经营,互助劳动,对促进生产起到一定作 用。 秧塘区水口村陈秋生互助组,1952年由4户人组成,有水田109亩。过去这4户每年需雇 请50个人工, 10天才能插完田。组织互助组后,不需雇工,仅用7天时间就插完。组内还推 广小株密植等新技术,全组比上年增产粮食1150公斤,平均每亩增产10.5公斤。
   由于互助组多数由家族、亲友及左邻右舍自由组合,组织不健全,领导不固定,不注重 互利,不及时清工结帐,不分劳力强弱一样记工,存在吃亏和占便宜问题,因此普遍出现时 散时合现象。1951年,五通区由土改骨干带头组织起188个季节性互助组,参加农户936户, 全是自找对象,自由组合。春耕生产时互助,秋后已有158个组散伙。1954年8月,横山区横 山乡油塘尾村组织8个常年互助组,因不注意互利问题,双抢工作还未结束,已有2个组散伙。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4月,五通区大塘乡大塘村彭树荣等8户贫农自发组织起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冬,全县试办南边山(11区)朗村石增弟合作社,六塘(10区)道莲道村霍天佑合作社、羊 田社桥背合作社和保联大村李仕发合作社,会仙(8区)大联秦秀嫂合作社及镇德新民合作社, 横山(7区)池头骆锦有合作社及太平龙山村合作社,秧塘(5区)兰塘情村里合作社,两江(3区) 城联火炬合作社, 保宁上祥李老偿合作社等2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424户,占全县 总农户0.44%。
   1954年初,县委举办有县、区干部243人,乡主要干部204人,互助组转社骨干1042人参 加的建社培训班。后在全县分三批进行建社。4月,首批批准532个互助组转为288个合作社。 参加农户4322户,占总农户8.94%。在首批建成的合作社(含试办社) 中有农业社279个,林 业社8个,蔬菜社1个。其中10~20户102个,21~30户173个,31~40户11个,40户以上2个。 8月,批准第二批互助组转社。全县办成初级社520个,参加农户13018户,占总农户26.94%。 11月, 批准第三批互助组转社。全县办成初级社831个,参加农户30581户,占总农户62.06 % 。12月,举办有县、区、乡、社干部共2032人参加的整社学习班。在学习班上,对全县 已办的831个合作社进行排队。 其骨干较强,思想发动较充分,土地、耕牛、农具入社评产 评价公平合理,遗留问题少,社员入社思想较稳固的一类社有199个,占23.95%;骨干一般, 社员入社思想还算稳固, 基本贯彻了互利政策,但思想发动不够深入的二类社有517个,占 62.21%; 骨干少而弱,思想发动差,社员思想不稳定,有闹退社现象,互利政策贯彻差, 土地、耕牛、农具评产评价不合理,遗留问题比较多的三类社有115个,占13.84%。学习班 结束后, 从1955年1月起用半年时间进行整社。通过整社,一、二类社得到提高,大多数三 类社得到巩固, 闹退社现象基本制止,并批准思想仍然不通的159户社员退社。秧塘区82个 农业社中有15个三类社,占18.3%。经过整社,有10个三类社得到提高;二塘乡岭上村农业 社因条件太差,经批准转为互助组。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7~10月, 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 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发表后,县开始试办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1月,全县高 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增至61个。入社农户1142户,占总农户2.3%。后经过扩社、并社及转社, 至1956年1月15日, 全县共建成88个高级社。参加农户47910户,占总农户99.19%,农业社 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由于有些初级社刚办不久即转高级社,并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是从单干“一步登天”进入 高级社的,高级社建立后,取消土地分红,人多劳力少的户收入减少,加上思想和管理工作 跟不上, 因此不久全县就出现3832户农户闹退社。1956年3月,根据中共广西省委的指示, 县委派出工作队帮助各高级社进行整顿提高。 至1957年1,全县88个高级社调整为95个。其 中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社74个, 以林业生产为主的社6个,农兼林的社6个,林兼农的社9个。 1957年撤区并乡时, 又将95个社分为265个社。其中50户以下27个,51~100户42个,101~ 200户83个,201~300户67个,301~400户22个,401~500户8个,501~600户5个,601户以 上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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