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第五篇 种植业
种植业历来是县内农业经济的主要部分,历年产值均占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其中粮 食作物种植又是境内种植业的一大优势。据《广西粮食调查报告》记载,民国26年(1937年) 桂林县两江圩和义宁县五通圩供应桂林市场的大米约12.42万担, 加上桂林县秧塘、四塘、 六塘、会仙等圩场供应桂林市场的大米约7万担,占桂林市场每年大米供应总量的70%左右。
解放后, 全县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不断发展。 1957年,全县种植业产值达2629万元 (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 ,比1949年增长32.11%;粮食总产达0.86亿公斤,比1949年 增长35.54%。 1958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对农村工作指导的失误,种植业发展速度 变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了农业合作经济体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各种 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1980年后,自治区先后确定庙头、四塘、五通、两江、会仙、渡头等 公社为自治区商品粮基地。 1981~1983年,全县粮食连续3年大增产。1986年,临桂县被确 定为自治区商品粮基地县。1987年,又被确定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1988年,全县粮食总产 1.78亿公斤,入库2693万公斤,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交售先进县。1989年国家农业部授予 粮食生产创高产活动先进县称号。 1990年,全县种植业产值699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59.48 %,比1978年增长55.37%;粮食总产1.9亿公斤,交售国家商品粮5002万公斤,产粮和售粮 均创历史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