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解释人类用火的原因称:“在没有火之前,民众生吃东西,生的果蓏蚌蛤腥臊恶臭会伤害腹胃,因而容易生病,有圣人认识到这一点,发明钻燧取火的方法以去除。”其实这是韩非子以其所处时代的知识解释远古,并不十分妥当。首先,没有火的时候,人的胃口是能够适当生食的,比例其他动物都是生食的,并不容易生病。其次,韩非子时代没有考古学,不了解人类用火的历史由来已久。第三,韩非子没能意识到人们对黑暗和光明的心理感受。这是时代的局限所在,现代人不能因此苛求韩非子老先生。其实,在远古先民在追求光明而用火的过程中发现火的另一大功用确实是熟食,但不是去除腥臊或改善食物滋味,而是用火来帮助进食。人类没有强壮的犬齿,无法像虎豹狼那样撕食新鲜肉食,虽然早就发明了石器,但那时的石器非常简陋,切割新鲜肉食的能力很差,而烧烤熟烂的肉食就很容易撕吃了。同样,用火烧烤过的坚果之类也容易剥食。所以,在远古时期,“熟食好吃”的含义不是味道好,而是容易吃进肚子里。有了火的帮助,人类可以取食的东西会更多,大大拓展食物来源,生存能力有了飞跃性进步。
在甘肃大地湾遗址和陕西半坡遗址,每个半地穴式原始住房都有一个火塘,而且必然设在进门处,这一位置设置透露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如果单为照明和取暖,火塘的位置应该设在房子的中间,效果才最好。设在进门处,说明火塘还有另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防止野兽半夜偷袭。现在人们往往先验地认为,人类发明了住房之后,随之就发明了门,用封堵房子进口。其实门也是有一定复杂性的东西,门的发明很难说是一个圣人灵机一动就发明出来。可以合理设想,中华先民发明了半地穴式住之初并没有门,而是用火来作门防止野兽进入房内的,火塘就是最早的门。所以,火塘的原始位置说明,那时候的中华先民已经认识到野兽有怕火的天性,可以用火来驱逐野兽。先民们就利用这一原理,或用火驱赶围捕野兽,或者用火保卫自己,从而大大提高了生存能力。由此还说明,成熟的用火技术是人们在地面建房屋定居的技术保障,人类的生存空间因此大为拓展。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火在远古先民中与吃、住两大生存需要密切相关,仅靠从天然火中取得火种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对火的需求,人工取火势在必行。我们知道,由于木材的着火点较高,钻木虽然生热,但很难达到引燃木材的热度,所以,钻木取火时要在钻点处放上易燃的引火物,先点燃引火物,再用来别的东西。刘成刚先生曾经分析我国古代另外两种取火方法“以珠取火”和“以冰取火”,认为是都是利用凸透镜能使太阳的光线折射会聚,把艾绒之类的易燃物放在光热会聚的交点上来取火的。很可能钻木取火时的引火物也是艾绒之类的易燃物。发现钻木摩擦可以生热这种现象可以出于偶然,尝试一下钻木生热也可以出于偶然,但是要找到一种合适的引火物则就不那么容易了。大发明家爱迪生发明白炽灯,仅试验用做灯丝的材料就多达上千种,由此可以想像古人发明钻木取火的方法同样是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在数代人探索和知识积累基础上,在某一天由一个痴迷者机缘巧合,点燃了第一株人工火苗。只是由于年代久远,那位点燃第一株人工火苗的人名被淹没在历史尘埃之中,或许那时候的人们根本就没有名字。当后来的历史中突然有一天人们关注火的时候,为了说明问题,而称之为“燧人氏”,其实含义无非是“发明钻燧取火的老祖宗”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古代学者们还把人工取火的发明权记在其他人名之下,《管子•轻重篇》中就说“炎帝作钻燧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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