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不得不完全依赖类推的方法,这就会使他的 困难达到极点。
有些博物学者认为亚种已很接近物种,但还没有完全达到物种那一级;在物种和亚 种之间,确还没有划出过明确的界限;还有,在亚种和显著的变种之间,在较不显著的 变种和个体差异之间,也未曾划出过明确的界线。这些差异被一条不易觉察的系列彼此 混合在一起,而这条系列会使人觉得这是演变的实际途径。
因此,我认为个体差异,虽然分类学家对它兴趣很少,但对我们却有高度的重要性, 因为这等差异是走向轻度变种的最初步骤,而这些轻度变种在博物学著作中仅仅是勉强 值得加以记载的。同时我认为,在任何程度上较为显著的和较为永久的变种是走向更显 著的和更永久的变种的步骤;并认为变种是走向亚种,然后走向物种的步骤。从一阶段 的差异到另一阶段的差异,在许多情形里,大概是由于生物的本性和生物长久居于不同 物理条件之下的简单结果;但是关于更重要的和更能适应的性状,从一阶段的差异到另 一阶段的差异,可以稳妥地归因于以后还要讲到的自然选择的累积作用,以及器官的增 强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所以一个显著的变种可以叫作初期的物种;但是这种信念是否 合理,必须根据本书所举出的各种事实和论点的价值加以判断。
不要以为一切变种或初期物种都能达到物种的一级。它们也许会绝灭,或者长时期 地停留在变种的阶段,如沃拉斯顿先生所指出的马得拉地方某些化石陆地贝类的变种, 以及得沙巴达(Gastonde Saporta)所指出的植物,便是这样。如果了个变种很繁盛, 而超过了亲种的数目,那末,它就会被列为物种,而亲种就被当作变种了;或者它会把 亲种消灭,而代替了它;或者两者并存,都被排列为独立的物种。我们以后还要回头来 讨论这一问题。
从上述可以看出,我认为物种这个名词是为了便利而任意加于一群互相密切类似的 个体的,它和变种这个名词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变种是指区别较少而仿惶较多的类型。 还有,变种这个名词和个体差异比较,也是为了便利而任意取用的。
分布广的、分散大的和普通的物种变异最多
根据理论的指导,我曾经这样想过,如果将几种编著优良的植物志中的一切变种排 列成表,对于变化最多的物种的性质和关系,也许能够获得一些有趣的结果。起初看来, 这似乎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但是,不久沃森先生使我相信其中有许多难点,我深深感谢 他在这个问题方面给予我的宝贵忠告和帮助,以后胡克博士也曾这么说,甚至更强调其 词。这些难点和各变异物种的比例数目表,我将留在将来的著作里再予讨论。当胡克博 士详细阅读了我的原稿,并且检查了各种表格之后,他允许我补充说明,他认为下面的 论述是很可以成立的。整个问题,在这里虽然必须讲得很简单,而实在是相当复杂的, 并且它不能不涉及以后还要讨论到的“生存斗争”、“性状的分歧”,以及其他一些问 题。
得康多尔和别人曾阐明,分布很广的植物一般会出现变种;这是可以意料到的,因 为它们暴露在不同的物理条件之下,并且因为它们还须和各类不同的生物进行竞争(这 一点,以后我们将看到,乃是同样的或更重要的条件)。但是我的表进一步阐明,在任 何一个有限制的地区里,最普通的物种,即个体最繁多的物种,以及在它们自己的区域 内分散最广的物种(这和分布广的意义不同,和“普通”亦略有不同),最常发生变种, 而这些变种有足够显著的特征,足以使植物学者认为有记载的价值。因此,最繁盛的物 种,或者可称为优势的物种,——它们分布最广,在自己区域内分散最大,个体亦最多 ——最常产生显著的变种,或如我所称的,初期的物种。这恐怕是可以预料到的一点; 因为变种如要在任何程度上变成永久,必定要和这个区域内的其他居住者相斗争;已经 得到优势的物种,最适于产生后代,这些后代的变异程度虽轻微,还是遗传了双亲胜于 同地生物的那些优点。这里所讲的优势,必须理解为只指那些互相进行斗争的类型,特 别是指同属的或同纲的具有极其相似生活习性的那些成员而言。关于个体的数目,或物 种的普通性,其比较当然只指同一类群的成员而言。如有一种高等植物,和生活在差不 多相同条件下的同区域内的其他植物比较起来,前者的个体数目更多,分散更广,那未 就可以说它占了优势。这样的植物,并不因在本地的水里的水绵(conferva)或一些寄 生菌的个体数目更多,分布更广,而减少它的优势。但是如果水绵和寄生菌在上述各点 上都胜于它们的同类,那未它们在自己这一纲中就占有优势了。
各地大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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