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斯明白说过,一小群物件普通就像卫星似的 环绕在其他物种的周围。因此,所谓变种,其实不过是一群类型,它们的彼此关系不均 等,环绕在某些类型——即环绕在其亲种的周围。变种和物种之间,无疑存在着一个极 重要的不同之点,即变种彼此之间的差异量,或变种与它们的亲种之间的差异量,比起 同属的物种之间的差异量要小得多。但是,当我们讨论到我称为“性状的分歧”的原理 时,将会看到怎样解释这一点,以及怎样解释变种之间的小差异如何会增大为物种之间 的大差异。
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变种的分布范围一般都受到了很大限制;这确是不讲自明的, 因为,如果我们发现一个变种比它的假定亲种有更广阔的分布范围,那末就应该把它们 的名称倒转过来了。但是也有理由可以相信,同别的物种密切相似的并且类似变种的物 种,常常有极受限制的分布范围。例如,沃森先生曾把精选的《伦敦植物名录》(第四 版)内的63种植物指给我看,这些植物在那里被列为物种,但沃森先生认为它们同其他 物种如此相似,以致怀疑它们的价值。根据沃森先生所作的大不列颠区划,这63个可疑 物种的分布范围平均为6.9区。在同一个《名录》里,记载着53个公认的变种,它们的分 布范围为7.7区;而此等变种所属的物种的分布范围为14.3区。所以公认的变种和密切 相似的类型具有几乎一样的受到限制的平均分布范围,这些密切相似类型就是沃森先生 告诉我的所谓可疑物种,但是这些可疑物种几乎普遍地被大不列颠的植物学者们列为良 好的、真实的物种了。
提要
最后,变种无法和物种区别,——除非,第一,发现有中间的连锁类型;第二,两 者之间具有若干不定的差异量;因为两个类型,如果差异很小,一般会被列为变种,虽 然它们并没有密切的关系;但是需要如何大的差异量才能把任何两个类型纳入物种的地 位,却无法确定。在任何地方,含有超过平均数的物种的属,它们的物种亦有超过平均 数的变种。在大属里,物种密切地但不均等地相互近似,形成小群,环绕在其他物种的 周围。与其他物种密切近似的物种显然有受到限制的分布范围。从上述这些论点看来, 大属的物种很像变种。如果物种曾经一度作为变种而生存过,并且是由变种来的,我们 便可以明白理解此等类似性了;然而,如果说物种是被独立创造的,我们就完全不能解 释此等类似性。
我们也曾看到,在各个纲里,正是大属的极其繁盛的物种,即优势的物种,平均会 产生最大数量的变种;而变种,我们以后将看到,有变成新的和明确的物种的倾向。因 此大属将变得更大;并且在自然界中,现在占优势的生物类型,由于留下了许多变异了 的和优势的后代,将愈益占有优势。但是经过以后要说明的步骤,大属也有分裂为小属 的倾向。这样,全世界的生物类型就在类群之下又分为类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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