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在同一性状上又与它的亲体有更大程度的差异; 但是仅此一点,决不能说明同属异种间所表现的差异何以如此常见和巨大。
我的实践一向是从家养生物那里去探索此事的说明。在这里我们会看到相似的情形。 必须承认,如此相异的族,如短角牛和赫里福德牛,赛跑马和驾车马,以及若干鸽的品 种等等,决不是在许多连续的世代里,只由相似变异的偶然累积而产生的。在实践中, 例如,一个具有稍微短喙的鸽子引起了一个养鸽者的注意;而另一个具有略长喙的鸽子 却引起了另一个养鸽者的注意;在“养鸽者不要也不喜欢中间标准,只喜欢极端类型” 这一熟知的原则下,他们就都选择和养育那些喙愈来愈长的、或愈来愈短的鸽子(翻飞 鸽的亚品种实际就是这样产生的)。还有,我们可以设想,在历史的早期,一个民族或 一个区域里的人们需要快捷的马,而别处的人却需要强壮的和粗笨的马。最初的差异可 能是极微细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连续选择快捷的马,另一方面却连续选择 强壮的马,差异就要增大起来,因而便会形成两个亚品种。最后,经过若干世纪,这些 亚品种就变为稳定的和不同的品种了。等到差异已大,具有中间性状的劣等马,即不甚 快捷也不甚强壮的马,将不会用来育种,从此就逐渐被消灭了。这样,我们从人类的产 物中看到了所谓分歧原理的作用,它引起了差异,最初仅仅是微小的,后来逐渐增大, 于是品种之间及其与共同亲体之间,在性状上便有所分歧了。
但是可能要问,怎样才能把类似的原理应用于自然界呢?我相信能够应用而且应用 得很有效(虽然我许久以后才知道怎样应用),因为简单地说,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 如果在构造、体质、习性上愈分歧,那末它在自然组成中,就愈能占有各种不同的地方, 而且它们在数量上也就愈能够增多。
在习性简单的动物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形。以食肉的四足兽为例,它们 在任何能够维持生活的地方,早已达到饱合的平均数。如果允许它的数量自然增加的话 (在这个区域的条件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形下),它只有依靠变异的后代去取得其他动物 目前所占据的地方,才能成功地增加它们的数量:例如,它们当中有些变为能吃新种类 的猎物,无论死的或活的;有些能住在新地方,爬树、涉水,并且有些或者可以减少它 们的肉食习性。食肉动物的后代,在习性和构造方面变得愈分歧,它们所能占据的地方 就愈多。能应用于一种动物的原理,也能应用于一切时间内的一切动物,——这就是说 如果它们发生变异的话,——如果不发生变异,自然选择便不能发生任何作用。关于植 物,也是如此。试验证明,如果在一块土地上仅播种一个草种,同时在另一块相像的土 地上播种若干不同属的草种,那末在后一块土地上就比在前一块土地上能够生长更多的 植物,收获更大重量的干草。如在两块同样大小的土地上),一块播种一个小麦变种, 另一块混杂地播种几个小麦变种,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所以,如果任何一个草种正在 继续进行着变异,并且如果各变种被连续选择着,则它们将像异种和异属的草那样地彼 此相区别,虽然区别程度很小,那末这个物种的大多数个体,包括它的变异了的后代在 内,就能成功地在同一块土地上生活。我们知道每一物种和每一变种的草每年都要散播 无数种籽;可以这洋说,它们都在竭力来增加数量。结果,在数千代以后,任何一个草 种的最显著的变种都会有成功的以及增加数量的最好机会,这样就能排斥那些较不显著 的变种;变种到了彼此截然分明的时候,便取得物种的等级了。
构造的巨大分歧性,可以维持最大量生物生活,这一原理的正确性已在许多自然情 况下看到。在一块极小的地区内,特别是对于自由迁入开放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斗争 必定是极其剧烈的,在那里我们总是可以看到生物的巨大分歧性。例如,我看见有一片 草地,其面积为三英尺乘四英尺,许多年来都暴露在完全同样的条件下,在它上面生长 着二十个物种的植物,属于十八个属和八个目,可见这些植物彼此的差异是何等巨大。 在情况一致的小岛上,植物和昆虫也是这样的;淡水池塘中的情形亦复如此。农民们知 道,用极不同“目”的植物进行轮种,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自然界中所进行的可以叫 做同时的轮种。密集地生活在任何一片小土地上的动物和植物,大多数都能够在那里生 活(假定这片土地没有任何特别的性质),可以说,它们都百倍竭力地在那里生活;但 是,可以看到,在斗争最尖锐的地方,构造的分歧性的利益,以及与其相随伴的习性和 体质的差异的利益,按照一般规律,决定了彼此争夺得最厉害的生物,是那些属于我们 叫做异属和异“目”的生物。
同样的原理,在植物通过人类的作用在异地归化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有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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