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种都是独立创造的观点,这些关系就是奇特的,但是如果每一物种都是首先作为变种而 存在的话,那么这些关系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各个物种都有按照几何级数繁殖率而过度增加数量的倾向;而且各个物种的变异了 的后代由于它们在习性上和构造上更加多样化的程度,便能在自然组成中攫取许多大不 相同的场所而增加它们的数量,因此自然选择就经常倾向于保存任何一个物种的最分歧 的后代。所以在长久连续的变异过程中,同一物种的诸变种所特有的轻微差异便趋于增 大而成为同一属的诸物种所特有的较大差异。新的、改进了的变种不可避免地要排除和 消灭掉旧的、改进较少的和中间的变种;这样,物种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确定的、界限 分明的了。每一纲中属于较大群的优势物种有产生新的和优势的类型的倾向;结果每一 大群便倾向于变得更大、同时在性状上更加分歧。但是所有的群不能都这样继续增大, 因为这世界不能容纳它们,所以比较占优势的类型就要打倒比较不占优势的类型。这种 大群继续增大以及性状继续分歧的倾向,加上不可避免的大量绝灭的事情,说明了一切 生物类型都是按照群之下又有群来排列的,所有这些群都被包括在曾经自始至终占有优 势的少数大纲之内。把一切生物都归在所谓“自然系统”之下的这一伟大事实,如果根 据特创说,是完全不能解释的。
自然选择仅能借着轻微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的累积而发生作用,所以它不能产 生巨大的或突然的变化;它只能按照短小的和缓慢的步骤而发生作用。因此,“自然界 里没有飞跃”这一格言,已被每次新增加的知识所证实,根据这个学说,它就是可以理 解的了。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在整个自然界中可以用几乎无限多样的手段来达到同样 的一般目的,因为每一种特点,一旦获得,就可以长久遗传下去,并且已经在许多不同 方面变异了的构造势必适应同样的一般目的。总之,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自然界在变 异上是浪费的,虽然在革新上是吝啬的。但是如果每一物种都是独立创造出来的话,那 么,为什么这应当是自然界的一条法则,就没有人能够解释了。
依我看来,根据这个学说,还有许多其他事实可以得到解释。这是多么奇怪:一种 啄木鸟形态的鸟会在地面上捕食昆虫;很少或永不游泳的高地的鹅具有蹼脚;一种像鸽 的鸟潜水并吃水中的昆虫;一种海燕具有适于海雀生活的习性和构造!还有无穷尽的其 他例子也都是这样的。但是根据以下的观点,即各个物种都经常在力求增加数量,而且 自然选择总是在使每一物种的缓慢变异着的后代适应于自然界中未被占据或占据得不好 的地方,那么上述事实就不足为奇,甚至是可以料想到的了。
我们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整个自然界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美;因为这大部分是由 选择作用所致。按照我们的感觉,美并不是普遍的,如果有人看见过某些毒蛇、某些鱼、 某些具有丑恶得像歪扭人脸那样的蝙蝠,他们都会承认这一点。性选择曾经把最灿烂的 颜色、优美的样式,和其他装饰物给予雄者,有时也给予许多鸟类、蝴蝶和其他动物的 两性。关于鸟类,性选择往往使雄者的鸣声既可取悦于雌者,也可取悦于我们的听觉。 花和果实由于它的彩色与绿叶相衬显得很鲜明,因此花就容易地被昆虫看到、被访问和 传粉,而且种籽也会被鸟类散布开去。某些颜色、声音和形状怎样会给予人类和低于人 类的动物以快感,——即最简单的美感在最初是怎样获得的,——我们并不知道,有如 我们不知道某些味道和香气最初怎样变成为适意的一样。
因为自然选择由竞争而发生作用,它使各个地方的生物得到适应和改进,这只是对 其同位者而言;所以任何一个地方的物种,虽然按照通常的观点被假定是为了那个地区 创造出来而特别适应那个地区的,却被从其他地方移来的归化生物所打倒和排挤掉,对 此我们不必惊奇。自然界里的一切设计,甚至像人类的眼睛,就我们所能判断的来说, 并不是绝对完全的;或者它们有些与我们的适应观念不相容,对此也不必惊奇。蜜蜂的 刺,当用来攻击敌人时,会引起蜜蜂自己的死亡;雄蜂为了一次交配而被产生出那么多, 交配之后便被它们的不育的姊妹们杀死;枞树花粉的可惊的浪费;后蜂对于它的能育的 女儿们所具有的本能仇恨;姬蜂在毛虫的活体内求食;以及其他这类的例子,也不足为 奇。从自然选择学说看来。奇怪的事情实际上倒是没有发现更多的缺乏绝对完全化的例 子。
支配产生变种的复杂而不甚理解的法则,就我们所能判断的来说,与支配产生明确 物种的法则是相同的。在这两种场合里,物理条件似乎产生了某种直接的和确定的效果, 但这效果有多大,我们却不能说。这样,当变种进入任何新地点以后,它们有时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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