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家的实际试验,虽然缺少科学的精密性,但也值得相当注意。众所周知,在天 竺葵属、吊金钟属(Fuchsia)、蒲包花属(Calceolaria)、矮牵牛属(Petunia)、杜 鹃花属等等的物种之间,曾经进行过何等复杂方式的杂交,然而许多这些杂种都能自由 地结籽。例如,赫伯特断言,从绉叶蒲包花(Calceolaria integrifolia)和车前叶蒲 包花(calceolaria plantaginea)——这是二个在习性上颇不相同的物种——得到的一 个杂种,“它们自己完全能够繁殖,就好像是来自智利山中的一个自然物种”。我曾煞 费苦心来探究杜鹃花属的一些复杂杂交的能育性的程度,我可以确定地说,其中多数是 完全能生育的。诺布尔先生(Mr.C.Noble)告诉我,他曾把小亚细亚杜鹃(Rnt icum)和北美山杜鹃(Rhod.catawbiense)之间的一个杂种嫁接在某些砧木上,这个杂 种“有我们所可能想像的自由结籽的能力”。杂种在正当的处理下,如果它的能育性在 每一连续世代中经常不断地减低,如该特纳所相信的那样,那未这一事实早已被艺园者 所注意了。园艺家们把同一个杂种培育在广大园地上,只有这样才是正当的处理,因为 由于昆虫的媒介作用,若干个体可以彼此自由地进行杂交,所以阻止了接近的近亲交配 的有害影响。只要检查一下杜鹃花属杂种的比较不育的花,任何人都会容易地相信昆虫 媒介作用的效力了,它们不产生花粉,而在它们的柱头上却可以发见来自异花的大量花 粉。
对动物所进行的仔细试验,远比对植物为少。如果我们的分类系统是可靠的,这就 是说,如果动物各属彼此之间的区别程度就(318缺一段)育性而言,我几乎不知道一个 事例可以表明,从不同父母同时培育出同一杂种的两个家族,可以避免接近的近亲交配 的恶劣影响。相反地,动物的兄弟姊妹通常却在每一连续世代中进行杂交,以致违背了 每一个饲养家反复不断提出的告诫。在这种情形下,杂种固有的不育性将会继续增高, 是完全不足为奇的。
虽然我不能举出彻底可靠的例子,以说明动物的杂种是完全能育的,但是我有理由 相信凡季那利斯羌鹿(Cervulus vaginalis)和列外西羌鹿(Reevesii)之间的杂种以 及东亚雉(Phasianuscolchicus)和环雉(P.torquatus)之间的杂种是完全能育的。 卡特勒法热(M·Quatrefages)说,有二种蚕蛾(柞蚕[Bombyx cynthia〕和阿林地亚蚕 [arrindia]的杂种在巴黎被证明自相交配达八代之久,仍能生育。最近有人确定他说过, 二个如此不同的物种,如山兔和家兔,如果互相杂交,也能产生后代,这些后代与任何 一个亲种进行杂交,都是高度能育的。欧洲的普通鹅和中国鹅(A,cygnoides),是如 此不同的物种,一般都把它们列为不同的属,它们的杂种与任何一个纯粹亲种杂交,常 常是能育的,并且在一个仅有的例子里,杂种互相交配,也是能育的。这是艾顿先生的 成就,他从同一父母培育出二只杂种鹅,但不是同时孵抱的;他从这二只杂种鹅又育成 一窠八个杂种(是当初两只纯种鹅的孙代)。然而,在印度这些杂种鹅一定更是能育的; 因为布莱斯先生和赫顿大尉告诉我,印度到处饲育着这样的杂种鹅群;因为在纯粹的亲 种已不存在的地方饲育它们是为了谋利,所以它们必定是高度地或者完全地能育的。
至于我们的家养动物,各个不同的族互相杂交,都是十分能育的;然而在许多情形 下,它们是从二个或二个以上的野生物种传下来的。根据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断言,如 果不是原始的亲种一开头就产生了完全能育的杂种,那么就是杂种在此后的家养状况下 变为能育的。后一种情形,是由帕拉斯最初提出的,它的可能性似乎最大,确是很少值 得怀疑。例如,我们的狗是从几种野生祖先传下来的,几乎已经是肯定的了;大概除去 南美洲的某些原产的家狗,所有的家狗互相杂交,都是十分能育的;但类推起来使我大 大怀疑这几个原始的物种是否在最初曾经互相杂交,而且产生了十分能育的杂种。最近 我再一次得到决定性的证明,即是印度瘤牛与普通牛的杂交后代,互相交配是完全能育 的;而根据卢特梅耶对于它们的骨骼的重要差异的观察,以及布莱斯先生对于它们的习 性、声音、体质的差异的观察,这二个类型必须被认作是真正不同的物种。同样的意见 可以引伸到猪的二个主要的族。所以我们必须是,如果不放弃物种在杂交时的普遍不育 性的信念;便应承认动物的这种不育性不是不可消除的,而是可以在家养状况下被消除 的一种特性。
最后,根据植物的和动物的互相杂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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