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确定事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一次 杂交及其杂种具有某种程度的不育性,乃是极其普遍的结果;但根据我们目前的知识而 言,却不能认为这是绝对普遍的。
支配第一次杂交不育性和杂种不育性的法则
关于支配第一次杂交不育性和杂种不育性的法则,我们现在要讨论得详细一些。我 们的主要目的在于看一看,这些法则是否表示了物种曾被特别地赋予了这种不育的性质, 以阻止它们的杂交和混乱。下面的结论主要是从该特纳的可称赞的植物杂交工作中得出 来的。我曾煞费苦心来确定这些法则在动物方面究竟能应用到什么地步,因为考虑到我 们关于杂种动物的知识极其贫乏,我惊奇地发见这些同样的规律是如此普遍地能够在动 物界和植物界里应用。
已经指出,第一次杂交能育性和杂种能育性的程度,是从完全不育逐渐级进到完全 能育。令人惊奇的是,这种级进可由很多奇妙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是在这里我只能提出 事实的最简略概要。如果把某一科植物的花粉放在另一科植物的柱头上,其所能发生的 影响并不比无机的灰尘为大。从这种绝对不育起,把不同物种的花粉放在同属的某一物 种的柱头上,可以产生数量不同的种子,而形成一个完全系列的级进,直到几乎完全能 育或者甚至十分完全能育;并且我们知道,在某些异常的情形下,它们甚至有过度的能 育性,超过用自己花粉所产生的能育性。杂种也是如此,有些杂种,甚至用一个纯粹亲 种的花粉来受精,也从来没有产生过、大概永远也不会产生出一粒能育的种籽:但在某 些这等例子里,可以看出能育性的最初痕迹,即以一个纯粹亲种的花粉来受精,可以致 使杂种的花比不如此受粉的花凋谢较早;而花的早谢为初期受精的一种征兆,是众所熟 知的。从这种极度的不育性起,我们有自交能育的杂种,可以产生愈来愈多的种籽,直 到具有完全的能育性为止。
从很难杂交的和杂交后很少产生任何后代的二个物种产生出来的杂种,一般是很不 育的;但是第一次杂交的困难和这样产生出来的杂种的不育性之间的平行现象(parall elism)——这二类事实一般常被混淆在一起——决不严格。在许多情形里,如毛蕊花属, 二个纯粹物种能够异常容易地杂交,并产生无数的杂种后代,然而这些杂种是显著不育 的。另一方面,有一些物种很少能够杂交或者极难杂交,但是最后产生出来的杂种却很 能育。甚至在同一个属的范围内,例如在石竹属(Dlanthus)里,也有这二种相反的情 形存在。
第一次杂交的能育性和杂种的能育性比起纯粹物种的能育性,更易受不良条件的影 响。不过第一次杂交的能育性也内在地易于变异,因为同样的二个物种在同样地环境条 件下进行杂交,它们的能育性的程度并不永远一样;这还要部分地决定于偶然选作试验 之用的个体的体质。杂种也是如此,因为在从同一个蒴里的种籽培育出来的、并处于同 样条件下的若干个体,其能育性程度常有很大差异。
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systematic affinity)这一名词的意义,是指物种之间在 构造上和体质上的一般相似性而言。那么第一次杂交的能育性以及由此产生出来的杂种 的能育性,大部是受它们的分类系统的亲缘关系所支配的。被分类学家列为不同科的物 种之间从没有产生过杂种;另一方面,密切近似的物种一般容易杂交,这就明白地阐明 了上述一点。但是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和杂交难易之间的相应性决不严格。无数的例 子可以阐明,极其密切近似的物种并不能杂交,或者极难杂交;另一方面,很不同的物 种却能极其容易地杂交。在同一个科里,也许有一个属,如石竹属,在这个属里有许多 物种能够极其容易的杂交;而另一个属,如麦瓶草(Silene),在这个属里,曾经万分 努力地使二个极其接近的物种进行杂交,却不能产生一个杂种,甚至在同一个属的范围 内,我们也会遇到同样的不同情形;例如,烟草属(Nicotiana)的许多物种几乎比起任 何其他属的物种更容易杂交,但是该特纳发见并非特殊不同的一个物种——智利尖叶烟 草(N.acumlnata)曾和不下八个烟草属的其他物种进行过杂交,它顽固地不能受精, 也不能使其他物种受精。类似的事实还可以举出很多。
没有一个人能够指出,就任何可以辨识的性状而言,究竟是什么种类的或什么数量 的差异足以阻止二个物种的杂交。可以阐明,习性和一般外形极其明显不同的,而且花 的每一部分,甚至花粉、果实,以及子叶有着强烈显著差异的植物,也能够杂交。一年 生植物和多年生植物,落叶树和常绿树,生长在不同地点的而且适应极其不同气候的植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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